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考试定于5月20日至2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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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5月20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21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全部为主观题, 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科(4科)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报考免2科的,应当具备的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免2科的报考人员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月 27日9:00至3月 8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相应考试、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则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
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后,考生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考生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审查报考资格
全省实行考前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查方式。已取得档案号的老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查,直接进入缴费环节。首次报考的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6.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应对本单位省直考区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制作成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花名册(见附件),于3月14日携带报考资格审查花名册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现场资格审查。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环保部门负责。各市人社、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并于3月14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缴费
根据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件规定,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 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 35元(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 3月19日17:00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5月16日16:00后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考场内应配备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规定执行;违纪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
为了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各市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查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花名册表
2017年2月16日
2017年安徽环境影响评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