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招聘# 导语】2021江苏宿迁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12人,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9:00-12:00,14:00-17:30截止,©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简章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人,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2月1日—2003年2月1日期间出生),其余依此类推。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通过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2月1日9:0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宿迁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一楼112房间(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21年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审核人员现场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是否通过的结论,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如没有考生报名,则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到宿迁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一楼112房间(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2月4日9:00-12:00,14:00-17:30,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以岗位需求专业知识为主,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专业能力测试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专业能力测试总分的60%)为合格。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招聘单位岗位实际政审需求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组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招聘单位决定不予录用。被聘用人员根据《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具体薪资待遇可与有关招考单位咨询。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8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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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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