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第三小学2017_2017湖南湘西龙山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招聘司勤20名公告

副标题:2017湖南湘西龙山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招聘司勤2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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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证全县公务用车正常运转,经县车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部分男性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1、招聘岗位:龙山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司勤人员。


2、岗位职责:主要负责龙山县公务车辆驾驶及相关工作。


3、招聘人数 :合计20人,其中:男性20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实行驾驶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2、坚持考试成绩与驾照等级、驾龄、学历及违章记录综合考量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车驾驶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2、现实表现好,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视力良好,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病病史;


4、年龄在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3月30日至1992年3月30日期间出生),户籍在龙山县常住人口;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持C1-A1机动车驾驶证且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2013年3月30日前取得驾驶证);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户口不在本县的;


(2)受到司法机关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五年内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酒驾、醉驾、毒驾记录的;


(5) 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6)在银行有不良贷款记录或有银行不讲信誉列入黑名单的;


(7)提供虚假信息的;


(8)其它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相关证件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星期天照常上班报名。


2、报名地点:龙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大楼116室),联系电话:6223363。


3、报名所需材料:


(1)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以上证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公开招聘司勤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有如下情况的一并提供:退伍证、计算机技能等级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审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


4、相关要求:


(1)报名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由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核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五、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


1、技能测试(100分):


主要测试汽车驾驶实际操作技能。


2、面试(100分):


面试、地点时间:面试和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3、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式


总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技能测试结束,将全部考生总成绩进行公示。


总成绩得分在前20名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指定医院和指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因体检出现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时,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体检对象末位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三)考察


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思想作风等。考察工作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规定组织实施。


(四)政审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人社、公安、交警、金融等部门进行政审。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龙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到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从事司勤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龙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司勤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2、招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保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待遇约4万元(含薪资待遇、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七、注意事项


报名资格审定情况、各步骤的通知事项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八、本次招聘司勤人员工作,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公告未尽事宜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743-6223363


原标题:龙山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司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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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龙山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招聘司勤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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