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县长:2017湖南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5人公告

副标题:2017湖南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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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我县治安大局平稳,增加对社会面的防控力度,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创建平安和谐龙山提供强有力保障,经研究同意,将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公安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辅警人员55名,其中勤务辅警51名(限男性),文职辅警4名(限女性)。详见《2017年龙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式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会治安联防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现实表现好,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纹身及精神、心理疾病;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1年6月7日至1999年6月7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条件见(附件1);户籍限龙山籍,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5月31日)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应在龙山县。


(五)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院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公安实习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有驾驶证及技能人员、见义勇为者适当加分(复员退伍军人加4分、公安院校毕业生加4分、公安实习生、见义勇为者加3分、其他每项加1分,总分不超过6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政审不合格:


1、户口不在本县的;


2、受到司法机关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本人经营公安机关管理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娱乐场所的;


5、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业的(如非营运车辆非法载客等);


6、因自身原因辞职或违反规定被县公安局解聘的公安局原聘用人员;


7、其它不宜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每天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新公安局交警大队二楼大厅(岳麓大道);


(三)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4张,填写《龙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资格审查表》;


(四)报名时交报名及考试费100元(不含体检费用);


(五)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不能代报;


(六)参加考试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考试与考核


(一)文职辅警的考试与考核


1、需要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下一步考试。


2、计算机操作(100分):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笔试(100分):笔试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100分):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计算机成绩加笔试成绩的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二)勤务辅警考试与考核


1、体能测试(100分):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测试1000米跑和臂力测试(1000米跑占60分,臂力占40分),测试合成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合格人员(60分及以上)方能参加笔试、面试。


2、笔试(100分):笔试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100分):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计算机成绩*0.5+笔试成绩*0.3的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1、文职辅警:综合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0.4+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2+加分;


2、勤务辅警: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0.5+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2+加分;


综合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政审、体检程序。


(三)政审、体检: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参加政审、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文职辅警按计算机成绩加笔试成绩的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政审、体检对象,勤务辅警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政审、体检对象。体检放弃或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政审、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公安局辅警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公安局公布预录人员名单。


六、人员管理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公安局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表现优异、适合公安辅警工作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公安辅警工作的,解除劳务用工合同。


七、人员待遇


试用期发基本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予以加扣薪奖惩,发放绩效奖金。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四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本次招聘辅警工作,由公安局辅警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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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43-6261374


附件下载>>>


2017年龙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岗位表


龙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资格审查表


2017湖南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5人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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