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招生办10月9日发布《关于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使用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初中等级考试科目成绩使用做出调整,取消示范性普通高中与普通高中对等级考试成绩的录取差别,考生成绩达C级以上才能被普通高中(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变化
据悉,初中学业考试从2015年开始已经将分数转变为等级,考试成绩直接跟中考挂钩。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为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具体按学生参考人数比例进行划分:A级占25%、B级占45%、C级占25%、D级占5%。
新调整出台前,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可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目前,珠海示范性高中共有五所,分别是珠海一中、珠海二中、斗门一中、珠海实验中学和北师大(珠海)附中。
链接
根据《通知》,生物、地理在初二结业时进行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在初三结业时进行考试。初三考生(含社青类考生、外地转入考生)可结合自身情况申请补考地理、生物(须在当年规定时间内报名),成绩等级按两次考试中较高的一次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招生办要求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基础上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初中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