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工作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下,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第一批:2023年10月23日(第01-10组)
第二批:2023年10月24日(第11-20组)
第三批:2023年10月25日(第21-30组)
(二)地点:灵山县中医医院城东院区(新院区)
三、体检项目与标准
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须知
(一)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体检当天上午7∶40分到灵山县中医医院城东院区(新院区)门口小广场按分组排队集合并参加体检。
(二)考生体检时须服从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能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能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三)考生须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1张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费(现金或微信支付)。
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四)体检前一天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有影响的药物。
(五)检查前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含血性之物,检查前一日晚上十二点以后,请完全禁食。
(六)做X光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查前,请先告知医生,慎做X光检查。
(七)抽血及肝、胆B超空腹进行,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八)女生生理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未婚女士不宜做妇科检查,有特殊需要者要签署相关协议(告知书)方可进行相应检查。
(九)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超音波检查后,方可进食。
(十)体检当天穿着要求,穿脱方便的服装、鞋袜,不要佩戴项链等,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
(十一)对冒名顶替者、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十二)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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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体检分组名册
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