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真题卷三解析]2017年司法卷一国际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

副标题:2017年司法卷一国际经济法考点: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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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垄断法第一章总则的相关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
1.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原则。反垄断法的出台,使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同构筑起我国竞争法体系的骨架,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
2.保护经济自由权与监管和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反垄断法抑制垄断并不消灭垄断。它承认并保护经营者的经济自由权,允许经营者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而监管和调控经营者的反竞争(如垄断协议、恶意并购、限制竞争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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