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资助中心主任岗位设置聘用方案》,学校决定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学校资助中心主任1名。现将竞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资助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审定、上报工作;
3.负责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和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
4.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
5.负责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放工作;
6.负责办理退学、休学、复学、转学等学籍异动学生的资助信息记载、汇总及上报工作;
7.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8.负责有关资助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及管理等工作。
二、竞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具备胜任工作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知识水平;
3.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业绩突出;
5.熟悉国家资助政策,有从事过资助工作的经历;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7.学校正式在编在职教职员工;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推荐或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竞聘程序
1.2016年11月15日,公布竞聘岗位及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2.11月18日下午17:00之前,竞聘报名者向学校学工处提交《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
3.11月21日,学校学工处组织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重点谈工作思路和举措,回答问题5分钟。
四、公示和聘任
1. 11月21日,学校学工处确定考察对象,由学校组织人事处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的考察。
2.学校组织人事处将考察情况向学校校长办公会汇报,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拟任人选。
3.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学校组织人事处下发聘任通知并办理聘任手续。
附件: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竞聘报名表
2016年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资助中心主任竞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