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共20名,纳入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正直,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社团副会长和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等)。
(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须为两年制及以上且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四)硕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3日24时截止。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EXCEL版,以下简称登记表)。
3.发送《登记表》的同时,还须提供并发送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材料如下:
(1)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另提供两年制硕士教育证明及教育部学历认证;
(2)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材料,提供学校学工部或团委或院系证明(加盖公章,须明确所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校二级学院党委或所在基层党组织证明(加盖公章);
(4)需放宽年龄的硕士学位应聘者还需提供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学生工作部门公章)。
上述(1)~(4)材料需扫描并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
4.邮件主题、《登记表》、证明材料须统一命名为“姓名+学校名+应聘岗位代码”,并发送至我校招聘工作专用邮箱ahgydxzp@163.com(“安徽工业大学招聘”的首字母)。
(二)资格初审
1.学校初审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2.通过安徽工业大学校园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三)资格复审与验证
1.应聘者来校时,须携带以下原件: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学生干部任职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需放宽年龄的硕士学位应聘者另须提供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
2.经资格复审,未能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不予参加考试考核环节。
3.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总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四)考试考核
考试分心理健康测试、笔试和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安徽工业大学网页另行通知。
1.心理健康测试。学校组织所有拟参加考试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测试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实务、形势政策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计入最终成绩排名。
4.成绩计算及录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应聘者最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笔试、面试的成绩均相同,名次排列按面试未去掉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若面试未去掉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再次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去掉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数中的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应聘者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等额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审议与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议同意后,在安徽工业大学网页公示7天。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学校按照规定报批后,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用人员到校后由学校统一分配至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
五、有关事项
(—)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保密、回避等规定。由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咨询电话:0555-2311647(人力资源处),监督电话:0555-2311499(纪委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校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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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xls
安徽工业大学
2023年3月9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安徽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773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