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2017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警察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治安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侦查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朝鲜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绘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