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成吉思汗街小学入学审核时间:7月12日-18日

副标题: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成吉思汗街小学入学审核时间:7月12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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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成吉思汗街小学入学审核时间及相关安排,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根据市、区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我校定于7月12日--7月18日开展一年级新生的资料审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招生范围


  通道北路以东,北二环以南,呼伦贝尔北路以西,北郊公园以北,

招生对象


  凡满六周岁(2015年9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9月1日),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四区户航的适龄儿童:2.在新城区合法居住,市四区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资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条件


  具有市区正属户籍的适龄儿童需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箱要一致,户箱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要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户主和房产所有人均为法定监护人: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且要求实际居住)。

  (2)对出生报入并随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符合“两个一致”要求),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要求。

  (3)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市四区无其他住房(房产在户籍所在地,以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信息为准)的适龄儿童,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4)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按户籍地入学(以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信息为准),回迁户需提供回迁协议书和房产证等原始证明材料;无回迁协议的在其现有住房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5)户箱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产证,以(住宅)地址为准。

  (6)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且来迁移户口的家庭,凭网签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按适龄儿童在已入住的新购房屋(住宅)地址就近入学,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市房管局综合档案室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

  (7)未随法定监护人落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入学。

  (8)一方靠亲属或租房落户以及集体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有固定房产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的按户籍地入学。

  (9)本市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非本市市四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A住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商用公寓)的,需提供房产证或网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20、2021年两年任移一次水、电、暖和有线电视等生活票据。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具备“三证”

  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双方和适龄儿童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务工证明:有固定就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纳单据(或个人保费单据);无固定献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市民服务中心出具的就业失业婴记证;经商人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

  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年以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不需提供)。

  相住房屋(住宅)的,需提供规范的租房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期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20年9月1日前。

  相关说明:

  (1)若出现片区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情况,则通过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

  (2)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一到六年级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或转,原学生应随法定监护人到新居住地就近入学,若学生未办转出手续,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

  (3)2021年随法定监护人购房落户的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含5月31日).

  (4)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阳光分班”时,家长可自愿提出双胞胎(多胞胎)绑定“阳光分班”申请。

  招生顺序排列如下(优先安排第一顺序位,在第一顺序位没有招满的情况下,依次安排剩余顺序位):

  (1)户与法定监护人的户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按户籍地入学。

  (3)法定监护人购买公寓(不含商用)落户的适龄儿童。

  (4)市四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5)非本市市四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

  (6)随法定监护人一方投靠亲属或租房落户以及集体户且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

  (7)非本市市四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租房的适龄儿童。

  (8)其他情况。

具体安排


  城市正居户口审核、审验材料时间:

  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家长带孩子到校上交材料。

  7月13日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家长无需到校。

  7月14日上午9:00-11:30家长到学校取回原件,

  请家长到校时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配合学校进行测温。

  携带材料:

  1.网报信息表(两张)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孩子出生证明

  4.户口(2021年5月31日前落户)

  5.房本或购房合同(带购房发票)

  6.随监护人出生落户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箱上的适龄儿童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7.拆迁户需提供回迁协议书和房产证等原始证明材料。

  注: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请将原件和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分别装入2个正规牛皮纸的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按照顺序标清学生姓名和放入材料名称。

  城市非正居户口审核,审验材料时间:

  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家长带孩子到校上交材料。

  7月16日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家长无需到校,

  7月17日上午9:00-11:30家长到学校取回原件。

  携带材料:(有房无户)

  1.网报信息表(两张)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孩子出生证明

  4.父母双方和学生原籍户口本

  正户学生的父母已入住新购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带购房发票);同时提供2020.2021年两年任一次水、电、改和有线电视等生活票据。

  租房:

  1.网报信息表(两张)。

  2.父母双方和学生原户口本。

  3.父母身份证。

  4.孩子出生证明。

  5.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街道社区出具的用工证明(任一即可)。

  6.父母一方一年以上居住证(暂住证)。

  7.租住房屋的非正居户籍学生需提供所租房屋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和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生效必须满一年以上,即在2020年9月1日前)。

  8.租住房屋的非正居户籍学生家长游与所租房屋房主一同前来提交事核材料,并签订书。

  注: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串将原件和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分别装入2个正规牛皮纸的档案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按照顺序标清学生姓名和放入材料。

入学结果公示


  8月10日为公布新生入学结果时间,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成吉思汗街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3847180886、1367484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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