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陕西渭南市临渭区幼升小招生办法和学区划分,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各中心校:
为贯彻落实《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2〕2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1.招生原则
2.组织机构
(二)设立临渭区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具体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点击查看)
3.组织形式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各中心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学校现场注册报名。
(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城区中心校组织实施,采取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4.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为2016级小学毕业生。
(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资料:
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提供资料: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小学毕业证;
(三)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分五类)
1.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2)集体户: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截止2022年8月31日须落户满一年及以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2022年7月-8月期间渭南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注: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以下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①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
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2.第二类:父母在城区有住房或购房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3.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4.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资料要求:
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已在城区连续实际经营满一年及以上。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5.第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可选择第五类,需提供资料: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
(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
(四)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22年6月30日。
5.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及积分办法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按照户籍、房产、随迁子女和门店经营的先后顺序规范入学,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本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超出部分由中心校统筹调配到其他有学位学校就读。
(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类别积分排序办法
满足一类、二类条件的学生,学校要全部接收。
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连续时间为准,每月积2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入学,各校要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城区就业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第五类其他人员子女入学,要根据父母一方务工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18分)、租房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孩子在临渭城区幼儿园或小学就读时间(幼儿园就读时间证明由学校在平台查询,家长不提供资料;小学就读时间由原毕业小学提供,每学期积5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各学校要按照区局及中心校招生方案,结合实际,按照分类登记、积分排队的方法,制定积分排序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入学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家长合理选择学校、有序登记。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目前,按照省市关于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规模占比要求,今年秋季全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招生,其他年级不得接收转学生。
6.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7月21日—7月25日)
利用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公众号及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入学政策;各校通过设立咨询点、校外张贴招生公告、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
(二)招生阶段(7月26日—8月27日)
7.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2.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中心校要及时将学生情况上报区教育局教育股,评估后将分别提出安置意见。各中心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案”,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
3.保障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各校在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时,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辖区内已脱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原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子女、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8.工作要求
2.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积极向社会和家长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学生及家长按照招生政策就近入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校要在注册登记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群众的接待,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避免群众门难进、多跑路现象,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实行阳光招生。
3.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按照《临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管理,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人籍一致。严格规范转学流程,城区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转入学生。学生因户籍迁移、实际居所变更、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确需转学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9月12日-13日由户籍或居住地中心校审核转学资料,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4.落实控辍保学。各校要严格落实“七长”责任制,实施控辍保学五项制度。秋季开学后,区教育局将加大考核力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帮扶学困生和贫困生,确保义务段学生不因学困或家庭贫困而失学。对年满六周岁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提出申请,中心校为缓学学生出具“临渭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统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5.严控招生规模。2022年秋季,农村小学、初中任何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50人,城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所有初中、小学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他变相的重点班。小学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6.强化工作督查。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严格按计划招生,对确因招生实际,需要突破招生计划,学校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区局将在2022年秋季开学后,对城区义务段学校入学情况进行专项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乱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局办0913-2183435,督查室0913-2663751,教育股0913-2669025),对因违规招生、工作不力、超过学位设置、造成大班额问题的学校,区局将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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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渭区2022年城区义务段学校学区划分
2.临渭区2022年城区义务段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3.临渭区2022年城区义务段招生登记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