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饶广丰区幼升小招生办法和学区划分公布【8月6日-10日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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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江西上饶广丰区幼升小招生办法和学区划分,欢迎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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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巩固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稳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15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化解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16号)及上饶市教育局《上饶市城区义务教育“就学一件事”改革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饶教字〔2022〕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在大力推进教育资源配置均衡的基础上,通过学区划分方式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学区划分由区教体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的变化而适时调整,适龄儿童、少年应在学区学校就近入学。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任何形式选拔生源。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登记时间、登记材料、入学结果“七公开”,严格落实中小学“十项严禁”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标准班额容量、均衡编班的原则

  坚持班额校额容量管理原则。确保小学一、二、三、四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小学五、六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七、八、九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超标准班额的班级和年级严禁转入学生,大校额学校原则上不转入学生。各校要按照男女生比例和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随机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四)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民办学校优先招收本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超出计划的学校不予建籍。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学生通过赣服通自愿报名。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由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本地户籍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优先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

  (五)坚持“应入尽入”“一个都不能少”的控辍保学原则

  1.各校要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动态监测、书面报备、精准帮扶”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工作台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对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一个都不能少”。

  2.坚决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结果,按照“一人一案”原则确定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安置方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学区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学区学校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3.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六)依法落实教育优待原则

  根据《上饶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上饶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操作细则(试行)》(饶才发〔2017〕7号)、《关于做好全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饶教字〔2019〕162号)等规定,对本辖区内的现役军人、革命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军民融合人才)、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及幼儿入园、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给予优待。

  (七)主动服务意识原则

  各校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有关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告等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让每位学生及家长能第一时间了解招生政策。要热心、耐心、细致地向家长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反映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益。

2.招生办法


  (一)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小学招收本行政区域学区内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本行政区域学区内符合条件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

  2.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于9月1日前分别凭户口簿到所在乡镇小学、初中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学区划分

  中学7所:

  实验中学:永丰街道白鹤畈社区、西门社区、商城社区、西山社区、南山社区、平安社区、丰源社区,创美、蓝泊湾、锦绣江南、龙华世纪、新天地、时代广场、越兴府、越兴府·双玺、屹东、中梁国宾壹号、丰泽园、熠辉豪庭、富力西溪、碧桂园、君悦华锦。

  永丰中学:永丰街道东街社区、湖沿社区、北门社区、东关社区、麦园社区、裕丰社区、大塘社区、横路社区、鸟林街社区,龙华一品、龙华世纪、三禾园、丰溪唐韵、丰溪御景、中梁国宾熙岸、越兴·天玺、十里江湾、丰溪雅苑。

  南屏中学:丰溪街道南屏社区、苏塘社区、五角塘社区、卧龙城社区、小康城社区、城南社区、大石街道融城社区,华丽世家、锦绣花园、兴旺名城、兴旺名都、兴旺名苑、兴旺名邸、锦绣华府、华西汽贸城、华西中梁国宾府、华西城、华西庄园、邻里中心、蔚蓝生活广场、锦绣华庭、潘家、陈家、许家、半边山、老阳居、黄紫壳、交溪桥。

  芦林学校(初中部):芦林街道内的所有村居、社区,广丰国际商贸城。

  下溪中学:下溪街道内的所有村居、社区。

  大石中学:大石街道内的所有村居、社区。

  塘墀中学:丰溪街道内除南屏中学学区外的其它村居、社区。

  小学17所:

  永丰小学:永丰街道东街社区、湖沿社区、横路社区,龙华一品、丰溪唐韵、丰溪御景、三禾园、新天地、时代广场、越兴·天玺小区。

  萃始小学:永丰街道北门社区、鸟林街社区,丰溪唐韵。

  北门小学:永丰街道大塘社区、裕丰社区。

  东关小学:永丰街道东关社区、麦园社区,中梁国宾熙岸小区、十里江湾、丰溪雅苑。

  商城小学:(1)永丰街道西门社区、商城社区、下溪街道王洋社区。(2)西山完小:永丰街道西山社区

  城中小学:(1)永丰街道平安社区、白鹤畈社区、丰源社区,蓝泊湾、锦绣江南、创美、龙华世纪、屹东。(2)南山完小:永丰街道南山社区。

  城东小学(原十四小):永丰街道大塘社区。

  城北小学:下溪街道柳坞社区、西溪社区、双井社区、王洋社区,梦溪嘉苑、沁园小区、丰泽园、越兴府、越兴府·双玺、富力西溪、碧桂园、中梁国宾壹号、熠辉豪庭、君悦华锦、大尖山林场。

  实验小学:(1)丰溪街道小康城社区永丰南大道以西、卧龙城社区,安利小区、安吉小区、江南一号、龙华滨江。(2)五角塘完小:丰溪街道五角塘社区(芦洲大道以西)。

  城南小学:(1)丰溪街道城南社区、大石街道融城社区,兴旺名城、兴旺名苑、兴旺名都、兴旺名邸、锦绣华府、邻里中心、华西庄园、华西汽贸城、华西中梁国宾府、华西城、书香公寓、锦绣花园、蔚蓝生活广场、锦绣华庭等小区、下岭、鸡公山、东山、潘家、陈家、许家、半边山、老阳居、黄紫壳、交溪桥。(2)城南小学苏塘校区:丰溪街道苏塘社区。

  南屏小学:丰溪街道南屏社区,丰溪街道小康城社区永丰南大道以东、华丽世家、屏风山南。

  第十五小学:芦林街道源溪社区。

  贞白小学:芦林街道石谢社区、西坛社区、金御湾社区、翁岭社区,西山公馆、月兔财富中心、信江林溪府、广丰国际商贸城。

  芦林学校(小学部)及各完小:芦林街道内各村居、社区(源溪、石谢、西坛、金御湾、翁岭社区除外)。

  下溪中心小学及各完小:下溪街道内各村居、社区。

  大石中心小学及各完小:大石街道内各村居、社区。

  塘墀中心小学及各完小:丰溪街道内除实验小学、城南小学、南屏小学学区外的其它村居、社区。

  2.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本学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本学区符合条件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

  3.招生方式

  网上报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通过赣服通平台“广丰区就学一件事”窗口申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即:学生家长根据“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于新生入学报名规定时间内,在线上填报入学信息,实现入学资格、户籍、住房、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

  4.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条件

  第一类:学区内有户籍;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现役军人、革命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区委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占比10%以上企业股份的股东、区委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含军民融合人才)等人员子女、非广丰区户籍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

  (在学区学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学位)

  (1)学生本人户籍(居住证)登记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所需资料:户口簿或身份证、居住证。

  (2)现役军人子女

  所需资料:①父(母)现役军人证(或父(母)所在部队出具加盖公章的军人身份证明);②户口本;③出生证。

  (3)革命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

  所需资料:①革命烈士证或因公牺牲伤残证;②户口本;③出生证。

  (4)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所需资料:①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身份证明;②户口本;③出生证。按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5)区委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占比10%以上企业股份的股东、区委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所需资料:①工商营业执照、股东占比证明或区委政府相关证明;②户口本;③出生证;④父母居住地证明。

  (6)非广丰区户籍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子女

  就读对象非广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工作变动由区外调入、考录、安置到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按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所需资料:①户口簿;②出生证;③父母居住地证明;④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并加盖行政印章)。

  (7)本校教职工子女。

  本校教师子女,可选择在本校就读。

  第二类:学区内有房产

  (1)父母或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商品房、自建房等房产(已入住)在新生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车库和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所需资料:①户口簿;②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③出生证。

  (2)父母或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属学区内自建房但因产权不明等其他原因而无法办产权证但已入住的。

  所需资料:①户口簿;②出生证;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准建证或出具的建房审批材料;④2022年5月-7月份水电使用凭证。

  (3)父母或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买商品房已交房使用但暂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

  所需资料:①户口簿;②出生证;③购房合同;④2022年5月-7月份水电使用凭证。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区内房屋拆迁,暂未重新安置的。可在原住址或居住地学区报名入学。

  所需资料:①户口簿;②广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③父母居住地证明;④出生证。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所需资料:①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租赁合同;②户口簿;③出生证。

  说明:本类适龄儿童少年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条件入学的,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3.户籍关系须显示为孙子(女)外孙(女)的。

  第三类:随迁子女

  (1)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所需资料:①户口簿;②出生证;③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及以前,并且一直在营业中);④经营者与自己所经营的商铺合影(需有明显的商铺标志)。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所需资料:①户口簿;②出生证;③单位劳动用工合同;④由社会保险局出具的2022年5-7月“单位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⑤租房合同。

  进城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工作地就近选择学校进行网上预报名。若预报名学校有学位空余,则可参与摇号。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符合条件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八所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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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所非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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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户籍、房产、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条件所需资料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由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3.政府购买学位摇号参照公办摇号办法。

3.预报名时间安排


  为确保城区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高效,按照《上饶市城区义务教育“就学一件事”改革推进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秋季学期,我区将实行义务教育城区新生“就学一件事”联办服务。学生家长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于新生入学报名规定时间内,在赣服通上在线填报入学信息,实现入学资格、户籍、住房、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

  1.公办初中网上(赣服通)预报名时间:8月5日--10日。公办小学网上(赣服通)预报名时间:8月6日--10日

  2.民办网上(赣服通)预报名时间:8月5--6日、联办单位审核时间8月7日、摇号时间8月8日、录取学生报名注册时间8月9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3.公办学校新生预报名联办单位审核时间:8月11-15日。

  4.公办学校新生预报名结果网上查询时间:8月20日。

4.相关说明


  1.城区所有新生都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网上(赣服通)预报名。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具体报名方法见附件1)

  2.新生监护人在符合条件学区学校预报名,不得同时向多所学校预报名。

  3.新生被录取会收到短信提示通知,可凭赣服通录取截图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注册后应按学校要求提供体检结果证明,一年级新生还应向学校提供预防接种查验证明,七年级新生向学校提供小学学籍卡。

  4.城区中小学如学位不足或空余时,由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摇号方式进行调剂。(摇号办法见附表2)

  5.城区学位安排办法:若学校预审核通过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则优先安排第一类别,其次第二类别,其他类别通过摇号方式调剂入学。剩余学生由区教体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第一类对象若未按时预报名的,必须服从教体局统一调剂安排;第二、第三类对象若未按时预报名的,原则上城区学校不予安排。

  6.区教体局及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区社保局等发证机关,将对家长上报的入学信息进行核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在城区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附则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点击查看附件

  1.广丰区“就学一件事”义务教育新生报名办事指南

  2.摇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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