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横栏镇关于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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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横栏镇201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学校辖区登记、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本镇常住人口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子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镇文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安排入学。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本镇常住人口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中不得招收往届复读生。

(二)第一类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

1.本镇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

2.本市户籍在横栏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在横栏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横栏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三)第二类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执行。

2.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执行。

3.军(警)部队干部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军(警)部队子女入学入幼问题的通知》(中府办〔2002〕75号)执行。

4.华侨子女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执行。

5.台湾省户籍学生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关于台湾学生在我市中小学校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中教通〔2008〕163号)执行。

6.港澳同胞子女入学参照《关于港澳同胞子女在中山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中教〔2011〕25号)办理。

7.凡属于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其适龄子女入学按照《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来中山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府〔2007〕64号)执行。

8.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就学暂行办法》(中教〔2011〕11号)办理。

9.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员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骨干等其他对当地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其适龄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0.我市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就学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教〔2013〕19号)执行。

11.家庭寄养儿童入学按照《关于寄养儿童入幼入学的通知》(中教通〔2007〕51号)执行。

(四)第三类招生对象为我镇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1.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可通过积分入学,并予优先安排。

2.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积分入学申请的,按积分排名顺序、积分入学指标数、公办学位总数统筹解决。

3.确实不能安排到公办学校在本镇工作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镇民办学校就读,凡在本镇工作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读民办学校优先录取。

(五)关心残疾儿童教育,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纳入招生计划,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

1.确保轻度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2.确保中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3.对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建立个别教育档案,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二、报名时间

(一)凡入读小学一年(包括公民办学校)均要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5月30日。

(二)公办小学一年级现场报名确认:5月25日、26日、27日、30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公办初中一年级现场报名:7月7日、8日(初定)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一)预报名网址:中山市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

(二)现场报名:

户口是本镇的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西冲社区、横西村、横东村及宝裕村(横栏小学就读)户口的到横栏小学报名确认。

2.宝裕村、六沙村、五沙村户口的到第二小学报名确认。


3.三沙村户口的到三沙小学报名确认。

4.新丰村、裕祥村、新茂村、贴边村户口的到四沙小学报名确认。

5.小学应届毕业生到横栏中学报名及注册。

其他符合条件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包括参加2016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入学已排名的)待镇文体教育局安排后再到指定学校报名确认。

6.小升初电脑派位。市直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仪式于7月6日进行,具体工作安排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特长生。市直属初中招收特长生,3月份报名,4月23日进行面试,招生过程不进行文化科目笔试,招生录取名单5月底前公示。

8.不符合条件入读我镇公办学校在我镇工作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可到华文学校、港源宝裕学校报名入读。

四、报名确认手续

(一)本镇户口的适龄儿童报读小学一年级需带适龄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如无身份证的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幼儿园手册(大班)或证明(报读小学用)、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辖区小学报名。报读初中一年级需带入学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如无身份证的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小学毕业生调档凭证,如不是在中山市就读小学的要提交镇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盖公章的“小学毕业生证明”(报读初中用),预防接种证明到横栏中学报名。

(二)本镇户口的适龄儿童如需要跨辖区入读本镇公办小学(宝裕村户口入读横栏小学的除外),家长或监护人要向镇文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要到入读小学所在辖区的住房证明资料以及上述身份证等,待镇文体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报名。

(三)本市外镇户口的适龄儿童如需入读我镇公办中小学,家长或监护人要向镇文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满一年以上):1.缴交社保证明(在居住工作地镇区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2.居住地镇区房产证(居住用)等有效居住证明。待镇文体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报名。

(四)父母是本镇户口其适龄子女(含收养)未入户口要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家长要向镇文体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待镇文体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报名。

(五)父母单方是横栏户口,其适龄儿童不是横栏户口,要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家长要向镇文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结婚证、居住证明(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上述身份证等,待镇文体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报名。

(六)没有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家长(小学),须填写《新生登记报名表》一份。

(七)非中山市户籍的还要提交《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及复印件。

(八)非中山市户籍符合条件已安排公办学位的适龄儿童还需交验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横栏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

4.参加积分入学登记的积分回执。

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五、报名注册有关注意事项

(一)办理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现场报名时,需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由专人负责验证和登记造册,督促漏种儿童按要求进行补种,以保留备查。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与新生注册。全镇小学一年级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下旬,初中一年级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为7月上旬。全镇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10日、7月17日。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注册登记等各项工作。

(三)华文学校、港源宝裕学校的报名确认工作由镇统筹成立工作组负责审核,时间定于6月13日至15日。考虑到民办学校招生存在不确定的特殊情况,有需要的民办学校可在8月底前进行一次补录注册。报名时要提交:(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中山暂住地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山市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各中小学校应按上述要求及时完成新生学籍登记备案工作。民办学校招收学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根据分步实施、控制办学规模的措施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应优先安排本镇生源,确保充分解决我镇外来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班额、超规模等违规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办学者自行承担。严重者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港源四沙学校因校舍租赁期满,2016至2017学年暂停招生。
(六)各幼儿园负责通知相关幼儿的家长。

六、招生咨询电话

横栏中学:87766519

横栏小学:87610889 第二小学:87766517

三沙小学:87766440 四沙小学:8768222-821

文学校: 87680608 港源宝裕学校:87298811

教育事务指导中心:87617151

横栏镇文体教育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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