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学校招生
(一)新生入学
1.招生对象。
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的适龄儿童;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小学202xx届毕业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生:横栏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政策优待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3)户籍子女生:横栏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跨镇街就读生:中山市户籍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儿童、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申请镇街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入学报名时拥有横栏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
备注:
积分生就读:2023年横栏镇积分入围学生,以上4种类型分配完成后,公办学校如有学位剩余的则按积分高低先后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其他没有公办学位的将通过政府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2.招生计划及范围(未列明楼盘参照所属村居界定)。
3.新生报名程序。
(1)新生信息登记。
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
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手续。
备注:本通告公告之日后新迁入户的按补录登记。
(2)新生现场报名确认。
家长应带齐本通告“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所列的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登记确认。资料不齐全的不予以现场登记。(现场登记由家长完成,不宜带上适龄儿童)
①在我镇幼儿园、小学就读的横栏户籍适龄儿童、横栏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中山市户籍跨镇街入学、横栏镇户籍生需跨辖区入学,请家长在5月16日前在班主任处领取《横栏镇公办中小学2023学年新生入学申请表》,并按本通告“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到相关学校报名确认。
②各类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和不在我镇幼儿园、小学就读的家长在5月15日-19日到横栏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现场登记,为避免长时间等候,家长需关注微信公众号“横栏镇行政服务大厅”预约办理时间并提前复印准备好复印件,在本通告公告之日后新迁入户的可预约补登记。
③横栏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在横栏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入学申请。
④不符合条件入读我镇公办学校,在我镇工作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可按本通告“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求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填报志愿,无需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1)具有横栏镇户籍(不含新迁入)的适龄儿童。
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2)具有新迁入横栏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小学:①提交入读小学所在辖区的住房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的视为无横栏房产,无房产的可不提供);②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首页)原件及复印件;③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④入学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中学: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3)横栏镇户籍需要跨辖区入读本镇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宝裕村原居民入读横栏小学的除外)。
①提交到入读小学所在辖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家长或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③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4)中山市外镇户籍申请我镇入读的适龄儿童。
①由社保部门打印的参保证明,如参保证明未直接显示为“中山市横栏镇xx公司”,请提供参保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公司地址的佐证材料;②《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③横栏镇商住用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④家长或监护人、入学儿童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含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⑤子女户籍与家长不一致的,需提交入学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注:参保证明、工作证明、房产证需满1年以上,证件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通告公告之日。
(5)父母单方是横栏户籍,其适龄儿童不是横栏户籍或未入户籍。
①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含首页)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③入学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④提交要到入读小学所在辖区的住房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的视为无横栏房产,无房产的可不提供)。
5.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
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本(或身份证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件)等,还需按政策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备注:
(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
(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
(3)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函,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
6.学位分配安排。
各公办中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原则招生。当中小学划区范围内报名人数不超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超过全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以下顺序全镇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不足部分则通过政府购买镇内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具体顺序安排如下:
(1)第一批:横栏镇户籍生和教育优待政策生。
(2)第二批:横栏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和跨镇街入学适龄儿童。
(3)第三批:补登记适龄儿童学位分配。
前两批分配完毕后,横栏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镇招生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进行统筹安排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安排至民办学校就读。
备注:如需要随机派位,将于6月20日在横栏政府网公布派位通知、参加派位的学生名单。派位在7月6日进行。如不需要随机派位的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插班生入读
横栏镇公办小学2-6年级、中学初二初三年级插班学位普遍紧张,转学插班申请须在现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安排,优先安排横栏镇原居民户籍学生,新迁入横栏户籍的则按入户先后排序方式受理和安插学位。
1.申请对象:本通告公告前入户横栏户籍学生。
2.受理时间:2023年7月1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受理地点:横栏镇政府2号楼205室(长安南路38号)。
4.提交材料:
(1)提交要到入读学校所在辖区的住房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的视为无横栏房产,无房产的可不提供);
(2)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首页)复印件;
(3)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4)入学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学位分配办法:
各公办学校按照采用“入户先后”、居住地“就近入学”、购买民办学位“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招生,当学校划区范围内报名人数不超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报名人数超全镇公办学校同年级剩余学位数,按照以下顺序全镇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不足部分则通过政府购买镇内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
6.其他事项:
(1)转学插班资格审核结束后,镇教体中心将于8月25日前通知家长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不全部解决新增入户学生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安排在镇内民办学校(港源学校、华文学校、伟智学校三所学校)就读。
(3)现由政府购买学位在镇内民办学校就读的户籍生不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可继续在民办学校就读,无需再申请。
(三)延缓入学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在2023年8月15日前向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地址: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2号楼205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申请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
(一)新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xx届毕业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中山市2023年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横栏的积分生(将通过政府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3.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民办学位分配
1.政府购买学位安排顺序。
政府购买各民办学校的学位由政府按照“兼顾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学位,当报名人数不超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安排。
2.属地镇街计划学位安排。
各民办学校属地招生计划,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不超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剩余学位自动划入属地外招生计划。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全市统一摇号录取。自愿报读本校的教职工的子女先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
(三)入学程序
1.新生信息登记。
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
2.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
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2)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等三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
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
4.新生录取与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民办学校须于6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注册时需上交以下材料到录取学校。
(1)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儿童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入学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户籍与家长户籍不一致时必须提供);
(3)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居住证。
三、注意事项
(一)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二)办理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时,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以保留备查。
(三)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四)残疾儿童教育。
1.轻度残疾儿童可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2.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3.对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建立个别教育档案,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四、咨询电话
横栏中学:87767981
横栏小学:87766568
第二小学:87298107
三沙小学:87766440
四沙小学:87688222
华文学校:87680609
港源学校:87617799
伟智学校:87680881
教体中心:8761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