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读!2022年河北5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正式公布

时间:2022-06-30 20:07:0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暑假是适用于全世界在校学生和教师的一个较长的夏季假期。北半球国家一般在6月下旬(或7月上/中旬)至9月1日。下面®文档大全网为各位整理了2022年河北5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供各位参考。

1.邯郸市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现将我市2022年中小学放暑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放暑假时间为7月11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可延长至7月18日),开学时间均为9月1日。各幼儿园参照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精心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和建设区域教育中心的目标任务,围绕市教育局全年“12881”工作思路,突出“五育”并举,强化教育公平,科学、系统的总结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提前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精心谋划事业发展,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二)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围绕预防溺水、生命健康安全、交通安全等加强安全教育,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行假期24小时人员值守和带班制度。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做到不聚集、不扎堆,强化日常健康监测。

  (三)合理安排学生暑假生活。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等“五项管理”工作要求,教育和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正确理性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引导学生自觉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鼓励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假期生活。

  (四)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双减”政策,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出供给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探索开展暑假学生托管服务。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片区化、网格化、常态化督查,保持假期内对地下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和变相违规培训机构高压治理态势,坚决防止违规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

  (五)加强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和义务,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配合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保障孩子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和养成良好的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2.石家庄


  全市小学于2022年7月2日正式放暑假,幼儿园参照执行;初中学校于2022年7月9日正式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于2022年7月16日正式放暑假。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开学。

3.保定市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白沟教育事业管理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根据疫情发展和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现对我市2022年中小学暑假放假和开学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教学校暑假放假时间自2022年7月9日起,各学段、各年级采取错时错峰方式放假,放假时间集中在一周内完成。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结合当地疫情实际情况,自2022年7月23日起开始陆续放暑假。

  2.各中小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一律不得早于2022年9月1日。

  3.学校放假和开学时间若因疫情防控形势调整,将另行通知。

  请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按上述要求调整好教育教学工作规划,确保各学段规定教育教学任务圆满完成。

4.张家口


  2022年暑假将至,为安排好期末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

  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崇礼区、万全区及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暑假40天,自2022年7月23日起至8月31日止,从9月1日(周四)起开学返校;普通高中学校暑假33天,自2022年7月30日起至8月31日止,从9月1日(周四)起开学返校。上述七区以外的其它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实施计划(试行)》、《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假期在13周内(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安排,普通高中学校假期在11周内(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安排,开学时间一律不得早于2022年9月1日(周四)。所有学校都要通过家长会、家长通知书等形式明确告知学生家长本校2022年暑假的起止时间。

  2、做好期末教学工作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实施计划(试行)》的规定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压缩教学课时;要按照学期初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进行期末复习、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评定学生学期成绩,认真填写学籍档案、义务教育档案等有关内容。

  3、规范布置假期作业

  各学校要落实好“五项管理”规定,引导学生在假期期间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指导家长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量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能力,帮助树立节水节粮节电意识;加强暑假期间作业管理,将体育、美育、劳动一并纳入暑假作业内容;要按照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系统性、多样性的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积极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要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的原则,学校在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前,教学研究部门要提前研究家庭作业的数量、内容、形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合理布置假期作业,控制假期作业总量。班级可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进行适量微调。

  4、严禁暑假期间补课

  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假期的休息时间。暑假期间,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准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学校除按规定安排值班人员以外,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任何集体活动,实行净校管理。

  各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准利用暑假时间进行线上、线下等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办学、谁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学校实施有效管理。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向社会公布本地中小学假期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暑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举报。对于举报事项要认真记录,及时查证,不得推诿搪塞。

  5、切实加强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暑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要严格落实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的留存备案制度;要采取有效方式告知家长要在假期中承担起安全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家长负责学生脱离学校教师管理时段的安全;切实做好针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部位监管、值班备勤等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6、统筹做好暑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制

  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师生疫情防控的教育引导,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假期期间师生的流动管理,倡导师生非必要不离张,更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必要的离张需向所在学校或老师报备;教育广大师生切实做好假期期间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持续做好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放假前寄宿制学校应统一为师生安排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方可放假离校;暑假期间,全体师生要在居住地定期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学生放假后、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均要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7、严格假期值班制度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暑假期间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24小时不间断值班,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处置并及时上报。

  各县区的暑假工作安排、负责监管假期补课的领导、科室及举报电话,市直各学校的假期值班表(包括值班室电话及值班地点)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5.沧州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教学进度原则上于2022年7月4日前放暑假,2022年9月1日开学。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分区域、分年级错时错峰放假工作方案,确保放假时不发生人员聚集。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暑假放假时间和秋季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

6.相关阅读:暑期安全温馨提示


  一、防疫卫生安全

  1、关注卫生和疾病预防知识,预防传染病及暑期中暑、中毒,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讲究个人清洁,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不共用毛巾、杯子等卫生洁具,不随意用手揉眼睛。

  3、保持室内清洁、干燥,定期通风换气,不随意把室外不清洁、未消毒的物品带入室内,垃圾分类投放。

  4、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5、坚持适当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二、防溺水安全

  1、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

  2、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河道边洗东西、抓水草、鱼虾、青蛙等。

  3、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

  三、心理健康安全

  1、正直开朗、积极乐观,多与老师、父母、同学及亲朋好友沟通交流。

  2、积极参加健康、活泼的集体活动。不盲目参与社会辅导,不参与无资质社会培训机构培训。

  3、遇到问题尽力自己解决,同时学会请他人帮助解决,遇到挫折不气馁,树立信心。

  4、不欺凌他人,不打架斗殴,不沾烟酒,不打牌、吸毒。

  5、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传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

  四、交通安全

  1、过马路走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注意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3、不在马路上、停放车辆周围玩耍,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机动车道骑车。

  4、不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如农用车、三轮车等),不坐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的车辆,发现立即报警。

  5、不在暴雨、雷电等天气环境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环境逗留、玩耍。

  五、外出活动安全

  1、不在飘窗、阳台上嬉闹,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不拥挤、攀爬护栏设施。

  2、在大众场所出口、楼道要慢行、不拥挤,讲究通行秩序,远离拥挤场所,避免拥挤踩踏。

  3、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工地、轨道、高压线等危险区域玩耍。

  4、不玩不健康游戏,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慎交网友,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5、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

  六、家校协作

  1、学生未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及时沟通配合。

  2、学校经常性向家长告知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要求,提供指导和提醒。

  3、家长主动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掌握安全要求,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责任。

  4、孩子假期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做好安全教育防范。

  5、学校和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政府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SYd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