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2018年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副标题:2018年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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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 导语】(适用于内地学生)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申请不转档的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高校教师或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我院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10 月 16 日 12:00 至 12 月 8 日 12:00,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2、申请者于2018年1月2日中午12:00之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我院预计于 2018 年 1 月中下旬公布考核候选人名单。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及其他代表性学术论文(是否发表不限;发表论文可提供含杂志封面的复印件)。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三年内(2014 年 10 月至今)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备注:(1)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并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再寄送。大信封封面请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导师姓名+申请人手机号。


  (2)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研究生教务(收)。快递单上请注明:博士申请材料。邮编:100871。电话: 010-62753291。邮寄请使用 EMS 或顺丰,以保证寄达学院。面交材料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3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3)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选拔方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选拨工作。“申请-考核制”分初审和复试两阶段进行。


  1、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将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外语能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可以得到认可(复试时需出示原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本年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 至 12 月 8 日 12:00,考试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6 日。英语托福 90 分及以上;英语雅思 6.5 分及以上(A 类);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三年内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提供其他语种(仅限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证明的,须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也可参加 2018 年 1 月 6 日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该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4、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申请人须参加专业笔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 3 小时;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形式为向考官进行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5、笔试或面试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从合格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6、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正式注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五、考核范围说明


  考生应具备扎实的第二语言教学学科理论基础。其中:汉语作为第二语言·语言要素研究领域:重点考察语言学理论、汉语语言要素及教学研究等领域,特别是语法、词汇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教学理论与教材研究领域:重点考察第二语言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研究、汉语教材研究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习得研究领域:重点考察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习得过程、影响习得过程的因素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师资队伍”栏目;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七、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10-62753291 电子邮件:hyzs@pku.edu.cn 网 址:http://hanyu.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邮编为 100871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30),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房间。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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