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硕士招生简章-2018年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副标题:2018年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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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 导语】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新媒体研究院 2018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从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 至 12 月 8 日 12:00,报考程序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2、申请者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 17:00 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共计九项: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院校正式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三年内有效):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 分以上; 2)TOEFL 成绩 100 分以上(IBT); 3) GRE 成绩 325 分以上; 4) WSK(PETS 5)考试合格; 5)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 6) 雅思成绩 A 类 6.5(含)分以上; 7)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其它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须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另定,该考试成绩当次有效)。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候选人;


  2、“申请–考核制”考核办法:通过材料审核进入考核阶段,考核采取差额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考试;面试申请人须向招生专家组作报告并回答提问。


  3、同等学历考生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哲学)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考核中笔试、面试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我院将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的 2018 年博导简介;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本说明由新媒体研究院负责解释; 5、考生需同时符合《北京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


  六、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网页:http://snm.pk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66517。


  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2017 年 9 月


2018年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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