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浙江省丽水市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告

副标题:浙江省丽水市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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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丽水市教育局了解到,浙江省丽水市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告,具体如下:




  2021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现就2021年下半年毕业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2月2日16:30前,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与课程成绩信息核对。个人与课程成绩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二、11月29日8:30-12月2日16:30,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三、11月29日8:30-12月3日16:3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四、毕业申请登记完成的考生,准备好毕业申请所需材料,按本人所在县(市)考试机构公告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提交,具体安排如下:




  注意:

  1.毕业现场确认,原则上要由本人来完成,如因开刀住院等特殊情况,提交证明材料,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代办(个人签名、个人鉴定等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2.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时请考生特别注意姓名、身份证号(以现持有身份证原件上的身份证号为准)的校对,毕业证书一旦办理后,考生信息不能更改。

  3.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配合做好戴口罩、亮绿码等。

  4、考生现场交材料后,需缴纳自考毕业审定费50元/人。

  五、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及相应要求完成各相应事项,逾期不能办理。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附件),各相应事项的具体办理时间、操作流程、提交的材料及相应要求与相关提醒等已在其中列明。

  六、学位申请

  1.浙江大学的学位申请仍按原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到浙大成教院自考办申请,请考生事先参阅“浙大继续教育网”(www.ce.zju.edu.cn)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条件及公告。

  2.其他院校须按新的规定申请学位。按新规定申请学位,是指按该专业全省毕业生的15%授予学位。

  3.凡申请学位的考生,要及时通过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或各主考院校的网站了解办理领证的手续及时间

  附:2021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doc

浙江省丽水市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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