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招聘# 导语】2020江苏宿迁市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集团引进高层次人才30人,报名时间:2020年9月13日—9月15日工作日时间,©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引进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集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以下(1964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受到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5)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306);
(7)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引进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引进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对外公布引进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3日—9月15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202室
请报名者登陆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下载人才信息登记表,并按要求携带个人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202室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在线查询认证(登录中国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非现场报名考生可将须交验的材料扫描件和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sshx1234@163.com),邮件以“考生姓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命名,发送邮件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是否收到,以免遗漏,电话:0527-80795991。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县卫健局审核。
由县卫健局对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供的资料、证件当场进行审查。对非现场报名的考生,先对扫描件进行初审,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再对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卫健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中,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计划生育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考察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未违反计划生育问题证明,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需提供抚养费已缴纳完成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简章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公告发布。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卫健局共同发布。
2.考试组织安排。所有考试由泗洪县卫健局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监委进行现场监督。
3.责任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引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引进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引进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六、本公告由泗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6302901(泗洪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27-80795991(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6302268(泗洪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7-80791057(泗洪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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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集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人才信息登记表.doc
2020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