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房地产权属与交易景阳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地产权属与交易大经路服务中心是隶属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为补充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结合单位编外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的原则,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范围
(一)岗位名称:房地产权属与交易业务受理、咨询、服务
学历学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年龄:35周岁以下
招聘数量:20名。
范围:全国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
新聘用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实习(培训)期每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及绩效工资),实习期满每月工资3500元(含五险一金及绩效工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表发送到2947341327@qq.com邮箱;2、可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将表明表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2947341327@qq.com邮箱或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直接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6年12月22日、23日到长春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西环城路5555号)一楼信访办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份;红/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经审验报名情况与提供证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者报名所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查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作为拟聘人选。
(3)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4)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长春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5)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违犯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请注意浏览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_www.ccfdw.gov.cn网信息。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7)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三)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承担。
(四)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察、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房地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根据岗位需要需参加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两个月,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_www.ccfdw.gov.cn网发布的为准,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
联系电话:0431--81810559
联系人:刘思洋、宋国威
附表明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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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长春市房地产权属与交易中心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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