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强师计划_2017年吉林省长春市土地整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7年吉林省长春市土地整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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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土地整理中心是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核准,长春市土地整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矿产管理岗位:1人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素质与能力。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8日至1999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4.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地质类专业。
  (三)具有下列情形人员的不符合应聘要求
  1. 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的;
  2.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 现役军人;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2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七楼719室(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路3066号长春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A区)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红底小2寸免冠照片1张。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
  6.本公告及《2017年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可在下列网站查询: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集中进行面试。
  1.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作为拟聘人选。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 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三)体检
  根据最终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作为拟聘任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应聘者只准许复检一次,复检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察、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进入单位现岗考察,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咨询电话:0431-8877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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