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达茂旗人口 2018_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副标题: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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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保障本旗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旗实际,©文档大全网的小编现就做好2018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新生分配原则

  (一)百灵庙镇中小学生

  1、根据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居住地址情况,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为每所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该范围内的学生按学位类型(一至四类)依次进行录取。当该校招生计划学位录满后,该范围内其余适龄少年儿童调配到周边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残疾少年儿童及残疾人子女(残疾级别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现役军人子*先获得学位。

  (二)百镇以外其它中小学生

  百镇以外其它地区的小学新生,由入学新生自行到该片内的学校报名登记入学,想到百镇就读的,按条款(一)中规定的学位类型要求,统一到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可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如百镇内无空余学位则返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百镇外的小学毕业生(初一新生)原则上统一到有住宿条件的百二中就读,想到百中就读的,按条款(一)中规定的学位类型要求,统一到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如百中有空余学位可安排到百中就读,如百中内无空余学位则返回二中就读。

  (三)蒙语授课学生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所有蒙语授课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统一到达茂旗蒙古族学校就读。

  二、中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

  我旗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7周岁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达茂旗户籍儿童;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

  1、达茂旗各小学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达茂旗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随父母来我旗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4、是享受我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中小学新生学位类型设置(百镇)

  根据适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将新生入学学位设置为四个类型:

  一类:适龄少年儿童与监护人(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达茂旗户籍,并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监护人在百灵庙镇有固定居住场所(含拆迁安置房、移民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正规的住房产权手续,房户一致。

  二类:适龄少年儿童与监护人(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达茂旗户籍,但监护人在百灵庙镇无固定居住场所,在百灵庙镇租房居住(有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三类:适龄少年儿童与监护人(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非达茂旗户籍。监护人在百灵庙镇有固定居住场所(含拆迁安置房、移民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正规的住房产权手续,监护人和住房房产权属人相同。

  四类:适龄少年儿童与监护人(父母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非达茂旗户籍,在百灵庙镇租房居住(有暂住证和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在具体分配过程中,将按区域内学生各自的学位类型(一至四类)依次分配。

  四、百灵庙镇新入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5月中旬,公示并宣传《达茂旗2017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2、5月20日—6月5日,家长核对和补充填写信息,并向学校(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园)按顺序收集整理相关材料。

  3、6月6日—6月15日,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对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登记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查、确认。并集中登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其他社会零散学生信息,并收集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地点设在教育局普教股办公室。

  4、6月15日至6月25日,教育局根据学生居住地址和学校布局情况,研究确定本学年各学校的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半径和具体的划片分配原则。7月1日至8月15日,将核实好的信息,按居住区域初步统计汇总,教育局根据学生居住地址和学校布局情况,研究确定本学年各学校初中一年级学物的招生服务半径和具体的划片分配原则。

  5、7月1日至7月5日发放小学一年级入学通知书,8月20日前发放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百镇毕业的学生回原毕业学校(园)领取入学通知书。社会零散登记学生的入学通知书到教育局普教股办公室领取。(如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所分配学校报到,教育局将不再提供学位。)

  6、9月1日—9月4日,处理划片招生遗留问题。

  五、百镇地区新生信息采集流程及说明

  1、小学一年级信息采集由幼儿园负责,初中一年级由百镇内各小学负责,时间为5月20日—6月5日。无学籍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局统一设点登记,登记地点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登记时间6月6日—6月15日。旗内户籍和旗内学籍的蒙授学生无需信息采集,根据条件直接到校(园)入学。

  2、本次信息采集只针对百镇各小学,公、民办幼儿园毕业学生。凡拟在百镇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参与信息登记,如果不准备在百镇中小学就读,则不必参与信息登记。

  3、根据入学条件要求,凡不及龄的不予登记。每生只允许登记一次,且信息一经登记将不再进行变更。

  4、学生信息采集共有以下几项内容:一是“信息采集花名表”。各学校要根据学生户口、住所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由校长、班主任共同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信息)一并上报教育局普教科。二是“信息采集表”。学校通过各班主任把信息采集表发到家长手中,并要指导好学生家长正确填写信息采集表。此表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报教育局一份。三是“证明材料”。包括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房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三类学生)、居住证明材料(居委会或当地公安机关出据,二、四类学生),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连同信息采集表全部按顺序装订成册,由学校(园)留存。原件等教育局会同其它部门抽查、复核结束后,一并退还家长。

  5、所有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一经反映或抽查发现有虚假信息或材料的,教育局将不按其信息进行招生,按学位空余情况调派到其它学生就读(包括基层学校),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追究信息采集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任。如家长不能按规定准时提交相关材料,影响了学生划片分配,责任自负。班主任须妥善保管好学生家长提供的相关证件。

  六、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各学校招生工作

  1、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新生的资格审核、报名登记、注册等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百镇地区新生报到时需携带“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本人户籍证明原件等材料。各学校只允许接收有本校“新生入学通知书”的新生。

  3、百镇地区各学校要按照“新生划片分配方案”认真审核分配到本校新生的入学资格,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可拒绝接收该生入学。

  4、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符合“新生划片分配方案”中规定条件的新生。

  5、各学校不得私下打电话联系家长,挖抢不属于本校服务区域的生源。

  6、严禁各学校以受到企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等捐资助学名义接收不属于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

  7、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校实有新生注册电子学籍,绝不允许有“空挂学籍”“有人无籍”和“一人多籍”的违规现象。今年各学校在上报学籍数据时,教育局将进行严格审核,凡发现学校招收了没有入学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非本校的学生,教育局一律不予备案,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招生学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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