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教字〔2017〕79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区域划分
日照一中在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招生,日照实验高中、日照海曲高中、日照五中在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招生,岚山区、莒县、五莲县的高中学校分别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招生。
日照一中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安排
具体招生计划及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情况见附表。其中:
(一)指标生。占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5%,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数和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评估得分,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
(二)特长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规定,艺体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
(三)国际班。日照实验高中40名。
三、选报志愿
(一)市区考生选报志愿办法。
1.文化课类招生。
选报志愿时间为6月13日上午,英语考试结束后随即在考场内进行,时间限于30分钟以内。志愿卡分一批志愿学校和二批志愿学校两部分。
(1)一批志愿学校:日照一中、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考生在允许选报的高中学校范围内,可选报1个指标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2个志愿可以选报同一所学校,也可选报不同的学校。
(2)二批志愿学校:日照海曲高中、日照三中、日照五中。考生在允许选报的学校范围内,可选报2个志愿,分别是统招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岚山区的考生只能选报日照三中1个志愿)。
2.艺体特长类和国际班招生。
由高中学校自主组织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名单。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测试工作方案,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监督,测试现场全程录像,确保测试过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需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拟录考生还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高中学校的《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考生根据学校规定,持有关材料直接到选报的招生学校报名,具体办法见各高中学校《招生简章》。已获拟录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招生学校的专业报名考试。
(二)莒县、五莲县考生选报志愿办法由各县教育局制定。
四、招生录取
(一)录取依据。
1.指标生和统招生。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以上各科总分为790分。
(2)考生志愿。
(3)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作为限定性条件纳入高中招生录取。
2.艺体特长生和国际班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招生学校提报的拟录名单。
(1)艺体特长生。
5月9日,日照一中组织篮球特长生专业测试。5月10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5月13日,日照一中其他项目以及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组织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5月15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5月20日,日照海曲高中和日照五中组织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5月22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2)国际班考生。5月20日—21日,日照实验高中组织考试。5月23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二)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在“3+4”本科录取批次后,分市区、莒县、五莲县三个招生区域进行。莒县、五莲县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教育局制定。市区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办法如下:
时间安排:7月8日—9日,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一批录取。依次按照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和国际班学生的顺序进行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按市区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在学校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控制线50%及以上的考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2)指标生录取。市区分配指标生的日照一中、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在各自招生区域内,分别按1:1的比例确定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B级以上(含B级)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工作线上完不成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低40分录取,仍完不成的转为统招生计划。
(3)统招生录取。在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内,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级以上(含C级)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国际班录取。按市区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在学校拟录名单中,对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达不到的不予注册。
2.二批录取。按照先艺体特长生后统招生的顺序进行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按市区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在学校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控制线50%及以上的考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2)统招生录取。
①日照海曲高中和日照五中。在招生区域内,按两校计划总数1:1.05的比例划定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各学校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级以上(含C级)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
②日照三中。在招生区域内,按学校计划数1:1.05的比例划定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级以上(含C级)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一批二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公布市区各高中学校录取情况。各高中学校要于7月15日前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的,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3.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一批二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公布民办高中报名资格线,成绩达到报名资格线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到招生学校报名。民办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报名资格线上,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录名单,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统一注册学籍。
五、有关政策规定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为D级的学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选报指标生志愿的学生,其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必须为B级以上(含B级)。市区往届生不能选报一批志愿学校。
(二)同一批次,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改录。
(三)华侨子女及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
(五)台胞台商子女在我市就学的,报名参加高中学校招生考试,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学校招生考试,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录取到国际班的学生不能转到普通班。民办高中学校的学生不能转到我市公办高中学校。
(八)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各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或奖励考试成绩优秀学生等名义违规招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各区县、学校要高度重视,健全领导组织,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行阳光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通过网站、设立咨询热线等形式广泛宣传,让社会特别是考生、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要认真落实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评估制度、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严格指标生资格认定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肃招生纪律。
1.严禁违规宣传。各高中学校不得到初中学校或进村入户进行招生宣传,不得擅自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刊登、播放招生广告。
2.严格按确定的区域和计划招生。各高中学校不得跨区域、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根据省政府关于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文件规定,高中招生每班不超过50人。
3.严禁强迫学生选择志愿学校。要尊重并充分保障学生选择志愿学校的权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学生分流、强迫学生选报学校志愿。
4.严禁违规借读。各高中学校不得接收未被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违规接收借读生的或为外出借读学生编造发展报告的,依据山东省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文件、日照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安全保密及招生考试各环节的督查,严防试题泄密,严禁在报名、命题、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设立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发现违纪舞弊等行为,严肃查处。
本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莒县、五莲县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要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8779313
初中学业考试咨询电话:8778719 8772507
市区高中招生咨询电话:8706001 8779336
莒县高中招生咨询电话:6222394
五莲县高中招生咨询电话:5817020
附表:1.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代码及招生计划
2.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表
3.2017年市区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日照市教育局
2017年5月4日
2017山东日照市普通高中中考招生计划实施方案.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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