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方案|2018重庆渝北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家长快为孩子收藏!

副标题:2018重庆渝北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家长快为孩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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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渝北教育局了解到,《重庆市渝北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已经通过审议。下面©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介绍一下该中小学招生方案的详尽内容,欢迎关注。

  重庆市渝北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8〕5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果;坚持稳中求进,完善招生制度设计,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确保*完成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任务。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乱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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