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结合三亚市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的实际工作需要,三亚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详见《三亚市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应聘者年龄均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28日(含)至2005年3月29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7.身心健康状况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6.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出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在编在岗人员、单位定向生及委培生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对报考本岗位另有禁止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及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三亚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共2人,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详见《三亚市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及招聘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有意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
4.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3月23日9:00—3月29日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5.报名网站链接: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823)进入报名专区,按照网站提示操作进行报名。
6.网上报名须上传提交的报名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为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原件备验: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三亚市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以及贴照片后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扫描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如2023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电子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报考时,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证明写法参考附件4;
(7)诚信书(下载附件3,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上传),考生应在“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后再填写);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023年3月29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3月29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3月29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3月29日17:00准时关闭。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安排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试办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申论占笔试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与地点:安排笔试人选参加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为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3)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三亚市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5)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面试人选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另行在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各项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的,后果自负。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天。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的各项纪律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公告均以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亚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为准。请所有报名的考生时刻关注以上指定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公告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三亚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次招聘专业参照2022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附件5)。
咨询电话:0898-88363733
监督电话:0898-8827234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0898-6673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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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亚市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3
2.三亚市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书
4.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
5.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原文标题:三亚市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gggs/202303/9c7b10b04a6846a6bc563e2e83e35f9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