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读!2022年甘肃平凉市崇信县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片区和报名时间公布

时间:2022-09-05 20:31:0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甘肃平凉市崇信县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片区和报名时间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image.png
  2022年崇信县各类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招生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进行,在县教科局前期组织进行小班入园适龄幼儿精准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全县各幼儿园布局和师资配备、园位保障等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采取“划片招生+现场复审”的方式组织招生,保证全县小班适龄幼儿应入尽入。

1.招生时间及招生幼儿园


  1.招生幼儿园:县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县第四幼儿园、县第五幼儿园和各乡(镇)学区所辖幼儿园,民办东街幼儿园停止招生。

  2.招生时间:2022年9月5日全天。

2.招生范围


  凡在崇信县居住的适龄幼儿,不限户籍,均可报名。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时段出生的幼儿),经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

  (二)招生园位

  1.城区幼儿园园位:根据城区5所幼儿园师资配备、硬件设施等办园条件,结合招生报名情况,合理设置各园小班数量,确保适龄幼儿应入尽入。

  2.乡村幼儿园园位:各乡(镇)学区所辖幼儿园按幼儿园设班标准控制人数。

3.录取原则


  城区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各乡(镇)学区所辖幼儿园按属地管理、就近入园的原则招生入园。

4.城区公办园招生片区划分


image.png

5.报名注册


  (一)资格审查

  招生片区内的幼儿家长按照招生时间安排,携带以下证件:户口簿(非崇信户籍提供房产证或租住证明)、父母身份证、幼儿出生证、幼儿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幼儿体检单等,同幼儿一起到相应幼儿园进行信息复审,通过后领取入园通知书,报名注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1.提交的证件材料不全、虚假的。

  2.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的。

  3.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办理信息审核、报名、注册手续的。

  4.体检不合格者(提供近三个月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幼儿体检单)。

  (二)报名注册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错时错峰进行资格审查,严禁家长提前排队、占位等现象发生。新生报名后,家长要及时向幼儿园提交幼儿相关资料,以便幼儿园建立幼儿学籍管理档案。幼儿园应在一周之内完成幼儿学籍档案录入,并提交教科局审核,过期不予审核。小班幼儿报名注册后,城区五所幼儿园对录取新生进行“阳光分班”,具体办法由各幼儿园制定并组织实施。

6.特殊情况处置


  1.过渡办园。因县第五幼儿园为新装修园,为确保幼儿身体健康,该园秋季学期将在县幼儿园设班过渡办园,待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达标,具备入园条件后搬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转园:安排报名注册的时段内只招收适龄小班幼儿。原则上限制转园,确因特殊原因需转园的,按城区园划片招生、乡镇园就近入园的原则统筹安排。转园需持原幼儿园转园证明、《幼儿健康报告册》,于秋季学期开学后到转入幼儿园报到注册。

  3.其他:凡符合入园标准和各项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因各种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在招生片区幼儿园报名注册的,到教科局教育发展中心(408室)备案,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教科局统筹,妥善解决。
106.jpg

7.特殊照顾政策


  对现役军人、应急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援鄂医护人员(凭有效证明)等符合照顾政策的人员子女,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符合入园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按家长意愿安排入园。

8.监督指导


  本次招生工作县教科局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对招生片区划分、特殊情况处置和新建县第五幼儿园招生情况有合理意见建议的,欢迎幼儿家长电话咨询或来人到教科局408室反映,县教科局对幼儿家长疑问或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答复,对合理意见建议及时协调办理。

  受理电话:0933-6125168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TSD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