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收费项目的函》(内发改费字〔2009〕1930号)每人400元标准执行。
(二)缴费方式、发票。
考生在报名系统自助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考生缴费成功后,内蒙古自治区非税系统自动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并推送至考生预留手机号关联的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中查看、下载。发票同时推送至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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