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6号)中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二)外驻内蒙古自治区单位人员考评。
中央或外省驻内蒙古单位会计专业在我区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和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需中央或外省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向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参加评审。
(三)免试条件。
截至2022年底满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其他参评条件人员可免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参评。
二、报名、考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有关情况。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26日。
2.报名方式: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陆内蒙古会计网(http://www.nmgacc.cn)进入“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程序: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签署《网上报名诚信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如不实,后果自负。
4.考生报名时须根据工作单位性质正确选择事业类或企业类。此项关系试卷种类,一经填报不得变更。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范围。
1.考试科目:《正高级会计师实务》
2.考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试时长为210分钟。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3.考试采取笔试开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包括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注重考察考生的会计实务工作能力、财务战略与决策支撑能力等。不制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的辅导教材。
(三)准考证打印
正高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10日至15日。
三、考试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收费项目的函》(内发改费字〔2009〕1930号)每人400元标准执行。
(二)缴费方式、发票。
考生在报名系统自助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考生缴费成功后,内蒙古自治区非税系统自动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并推送至考生预留手机号关联的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中查看、下载。发票同时推送至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
(三)报名表留存。
考生报名成功自行打印《报名表》留存备查。
四、合格成绩有效期
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由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考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三年,即2023年度考试合格可参加2023-2025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申报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二)报名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931460
(三)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192251、4192327、419221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23年5月12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mgacc.cn/zzq/news10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