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海沧区统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招聘岗位:农业普查临时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6人,其中区农普办6人,街道委托招聘9人(海沧街道3人,嵩屿街道2人,新阳街道2人,东孚街道3人)。
聘期:6个月(2016年11月1日—2017年4月30日)
工资及待遇:由所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3100元(含医社保个人缴交部分)。
二、招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2.学历:大专(含)以上学历;
3.年龄:35岁以下(1981年以后出生);
4.性别:不限;
5.会闽南语者优先。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由海沧区统计局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10月10--20日上班时间,报名者可到区统计局办公室(1221室)索取简章和《报名表》,也可直接从海沧区政府网站下载,填写后于21日前交至区统计局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招聘。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对报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三天。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用手续。
四、报名地点、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地点:海沧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府1221室)
联系人:张衍生 温丽霜
联系电话:0592-6055231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网页或到报名点查询。
2.报名人员必须坚持诚信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附件:海沧区统计局招聘农业普查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福建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招聘农业普查临时工作人员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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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招聘农业普查临时工作人员简章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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