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人社厅同意,由六安市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7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就2017年度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42名工作人员。其中安排2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拨、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7年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工作经历证明样式详见附件4:《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笔试方式
为提升笔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本次考试将使用国家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搭建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平台,统一组织开展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
人社部考试中心共开发了5个考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又分为6个岗位: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
公共科目为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5个类别分别进行考试,具体考试类别见附件2:《公共科目类别代码》,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00至 5 月4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登录 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后, 5 月 5 日16: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于5月7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9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7年6月2日至6月4日期间,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社局大楼809室,联系电话:0564-3376108)。办理减免手续时,考生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及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岗位的)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六安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 5 月 8 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院在网上退费。
六、笔试
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生于 5 月 28 日至 6 月 1 日从 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点设在六安市,地点详见《准考证》。6月25日16:00,考生登录 报名网站 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 6 月 15 日至 6 月 16 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件、证书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社局大楼809室,联系电话:0564-3376108)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限须为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每科增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30%、《综合应用能力》按4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初次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其中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1:3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含5人)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1、专业测试2)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初次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初次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西部志愿计划”人员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限须为2年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3:《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17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方式分为专业测试1、2。
1、专业测试1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专业测试2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1、2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1、2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1、2资格。
九、合成总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1、2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同分,则以《综合应用能力》笔试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六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考察
考察工作在六安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一、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六安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在2017年9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其他岗位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信息查询。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查阅。
5、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3376108、3376209
监督电话:0564-337620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17年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公共科目类别代码;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17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4、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