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岗位、相关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1999年3月期间出生)。
3.2017年7月底前应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主现场: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报名分现场: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2.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时间:
报名主现场(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2017年3月14日-3月16日9∶00-16∶00。
报名分现场(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3月15日9∶00-16∶00。
报名分现场(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3月16日9∶00-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应聘学科须和所学专业一致。报名者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此外,应聘人员还可携带在目前学校就读期间获得的主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4.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通州人才网(http://www.tzrcw.gov.cn)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www.tzjy.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由通州区教育局通知有关考生。
5.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领取准考证。经报名后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3月24日(09:00-16:00)到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13962796110、0513--80606305。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分类命题),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的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通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和地点。详见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面试通知》。
2.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3.形式和内容。面试包括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模拟上课的内容选用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材。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模拟上课、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其各占50%权重比例计算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并在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组织实施。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通州区教育局报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则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通州区人社局参与并给予指导,通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2465(通州区教育局)
纪律监督:0513-86125999(通州区纪委)
0513-86514729(通州区教育局)
附件:2017年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日
2017年江苏南通市通州高级中学教师招聘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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