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周礼》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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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训练# 导语】周礼是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是西周时期的知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周公旦所著 。下面是©文档大全网分享的国学经典《周礼》的主要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国学经典《周礼》的主要内容

  《周礼》是一部通过官制来表达治国方案的著作,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所记载的礼的体系最为系统,既有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等的国家大典,也有如用鼎制度、乐悬制度、车骑制度、服饰制度、礼玉制度等等的具体规范,还有各种礼器的等级、组合、形制、度数的记载。许多制度仅见于此书,因而尤其宝贵。

  这些制度规范《周礼》分为六类职官,《天官·大宰》谓之“六典”:“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天官·小宰》谓之“六属”:“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邦教”;“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五曰秋官,其属六十,掌邦刑”;“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邦事”。其分工大致为:

  1.天官冢宰,大宰及以下共有63种职官,负责宫廷事务;

  2.地官司徒,大司徒及以下共78种职官,负责民政事务;

  3.春官宗伯,大宗伯及以下共70种职官,负责宗族事务;

  4.夏官司马,大司马及以下共70种职官,负责军事事务;

  5.秋官司寇,大司寇及以下共66种职官,负责刑罚事务;

  6.冬官百工,涉及制作方面共30种职官,负责营造事务。

  伪《古文尚书·周官》有类似说法:“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司寇掌邦禁,诘*慝,刑暴 乱;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但这种说法可能更晚出,是对传 世《周礼》的抄袭、概括而已。

  《周礼》之所以由《周官》而更名为“周礼”,意味着在汉儒看来,社会的所有一切制度规范,可概名之“礼”。这是因为在中国传统话语中,“礼”乃所有一切制度规范的概称。汉语之“礼”,尽管最早、最狭义的用法指“事神致福”的祭祀礼仪(《说文解字》),但其最广义的用法则是指的所有一切制度规范。所以,贾公彦谈到为什么主礼的春官之职不能说“礼百官”、而应说“统百官”时,解释说:“礼,所以统叙万事,故云‘统百官’也。”(《天官·大宰》)所谓“统叙万事”,意味着“礼”乃统摄着所有一切制度规范。

  《周礼》的制度规范并非以往社会的实际制度,而是一种指向未来的理想设计。如果《周礼》确实是战国时期的产物,那么,它的创作正好处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必定反映那个时期的历史趋向,因此,其制度设计的目标应该并不是指向转型之前的社会时代,而是指向转型之后的社会时代。为此,有必要简要谈谈中国社会历史及学术的分期问题。中国社会历史及其学术可以分为三个时代,其间有两个转型时期,大致情况如下表:

  表中的时代称谓“王权”“皇权”“民权”乃标示国家主权行使者的变动:王或天子→皇帝→公民。主权行使者的历史变动是由于生活方式、社会主体的变动:宗族→家族→市民。家族社会虽然仍讲宗法,但其宗法已不具有宗法社会“家—国—天下”同构的地位,这是本质区别。这在经济上表现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的变动:王土公有制→地主私有制→资本主义。又在政治上表现为基本政治制度及其主体的变动:王领导下的血缘贵族集体统治→皇帝的专 制→公民的民主政治。

  就其时代背景而论,《周礼》应该属于“子学”范畴(儒家当时属于百家之一,故《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也包括儒家);其制度设计之指向,乃是社会转型的趋向。唯其如此,《周礼》的实际影响是在后来的皇权时代。例如,从隋代开始实行的“三省六部制”,其“六部”就是仿照《周礼》“六官”而设置的;唐代将六部定名为吏、户、礼、兵、刑、工,作为中央官制的主体,为后世所遵循,一直沿用至清。历朝修订典制,如唐《开元六典》、宋《开宝通礼》、明《大明集礼》等,也都以《周礼》为蓝本,斟酌损益而成。所以说《周礼》并不是王权时代的经典,而是皇权时代的经典。今天面临的一个任务是:如何使《周礼》进而转化为民权时代的一部经典。

2.《周礼》精神

  制度规范正当性的根据,是仁爱精神,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博爱精神。

  儒家“仁爱”观念包括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差等之爱;一体之仁。只谈差等之爱,最终会逻辑地导向杨朱的“唯我”,即不再是儒家;只谈一体之仁,最终会逻辑地导向墨翟的“兼爱”,也不再是儒家。儒家的“仁爱”观念,既承认“爱有差等”的生活实情,又通过“推扩”的功夫,超越这种差等之爱,走向“一视同仁”。所谓“推扩”,就是推己及人、推人及物,例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梁惠王上》);乃至“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尽心上》)。这也就是所谓“博爱”,即韩愈所说的“博爱之谓仁”(《原道》)。此乃制度规范之正当性的根据所在。

  从差等之爱方面看,兄弟情谊只是儒家倡导的“五伦”情感之一而已,既不能设想对父母的爱等同于对兄弟的爱,也不能设想对禽兽的爱等同于对兄弟的爱;从一体之仁方面看,儒家的博爱不是一种空洞的口号,而是具有充实内容的实质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既承认差等之爱的生活实情,又强调超越了这种差等之爱的一视同仁。

  《周礼》的制度设计,体现着儒家的博爱精神。如:

  保息制度:“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地官·大司徒》)郑注:“保息,谓安之使蕃息也。”

3.《周礼》价值影响

  《周礼》一书含有丰富的治国思想,《天官》概括为六典、八法、八则、八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等十大 法则,并在地官、春官、夏官、秋官的叙官中作了进一步的阐述,详密严谨,宏纤毕贯,对于提升后世的行政管理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

  政治制度方面,从隋朝开始的“三省六部制”,其中的“六部”,就是仿照《周礼》的“六官”设置的。唐代将六部之名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作为中央官制的主体,为后世所遵循,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历朝修订典制,如唐《开元六典》、宋《开宝通礼》、明《大明集礼》等,也都是以《周礼》为蓝本,斟酌损益而成。

  文化思想

  从后世影响上来看,西周以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礼的思想,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正统统治思想的核心。当然在其后的时代,礼的适用范围和功能发生移转,从西周之时主要作为政治权力分配功能的原则,到汉代以后转变为社会生活层面秩序塑造和维持的机制,但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长长和男女有别,并未发生改变,反而得到巩固和强化。同时,西周意识形态奠定中国古代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格局。

  城市建设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曾经有很多的大都城在城市布局上都体现了《周礼》的礼制思想,“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都城格局,成为历代帝王向往的楷模。

  中国封建社会盛期,有典范代表的都城——隋唐长安城,整个城市的布局严整、统一,充分体现出周代王城的布局特点。

  明清北京城,在格局上恢复了传统的宗法礼制思想,使皇城在都城的中心。还仿照《周礼》,建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等,形成今日的布局。

  朝鲜的汉城,同样有面朝后市、左祖右社的格局,乃是海外依仿《周礼》建都的典范。

4.《周礼》内涵

  西周形成,并经过后世诸子百家解释的礼乐文化有两层含义:一为礼化,二为乐化。

  所谓“礼化”,就是人的外在行为规范的建立;所谓“乐化”,就是人的内在精神秩序的培育。

  儒家经典《礼记·乐记》《礼论·乐论》以及司马迁的《礼书·乐书》都有记载:“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 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

  “礼化”的作用在于区别次序,“乐化”的作用在于协调上下。因此,秩序与和谐是礼乐文化的主旨。礼乐文化经典对“礼化”和“乐化”的不同特性与功能多有论述,如:“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再如:“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统同,礼别异,礼乐之说贯乎人情矣”。又如:“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还如:“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

  “礼化”和“乐化”是《易经》所揭示的万事万物所具有的“阴阳”二象特征在人身上的表现,其中“礼化”为阴,“乐化”为阳,“礼化”为实,“乐化”为虚,“礼化”的意义在于外在的社会秩序,“乐化”的意义在于内在的情感和谐;二者相辅相成,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因此,“礼化”和“乐化”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标志和本质特征,其中“乐化”这一特征的地位又高于“礼化”,所以,孔子认为,人成为人的过程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5.《周礼》成书年代

  有关《周礼》一书发现的记载,最早见于《汉书·景十三王传》之《河间献王传》。

  贾公彦《周礼正义序》载:“《周官》孝武之时始出,秘而不传”;“既出于山岩屋壁,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至孝成皇帝,达才通人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然亡其《冬官》一篇,以《考工记》足之”。

  《周官》直到刘向、刘歆父子校理秘府文献才发现,并加以著录。王莽时,因刘歆奏请,《周官》被列入学官,更名为《周礼》。东汉初,刘歆门人杜子春传授《周礼》之学,一时注家蜂起,郑玄序云:“世祖以来,通人达士大中大夫郑少赣名兴,及子大司农仲师名众,故议郎卫次仲,侍中贾君景伯,南郡太守马季长,皆作《周礼解诂》。”(《周礼注疏序》)到东汉末,经学大师郑玄为之作注,《周礼》一跃而居“三礼”之首。

  关于《周礼》的作者及其年代,历代学者进行了长期的争论,如《四库提要》所说:“(《周礼》)于诸经之中,其出最晚,其真伪亦纷如聚讼,不可缕举”。古代名家大儒,近代梁启超、胡适、顾颉刚、钱穆、钱玄同、郭沫若、徐复观、杜国庠、杨向奎等学者,都介入这场大讨论,大致有西周说、春秋说、战国说、秦汉之际说、汉初说、王莽伪作说等六种说法。

  一个重要的事实是:所有先秦文献都没有提到《周礼》一书。在先秦文献中,较为集中地记载先秦官制的文献是《尚书》的《周官》篇和《荀子》的《王制》篇。自《周礼》被今文学派诬为伪造,曾一度致使治中国古史者视为禁区,莫敢援引其说,这实在是一大冤案。过大量金文材料的证明,其珍贵的史料价值,已愈益显现出来。《周礼》虽非西周的作品,更非周公所作,但其中确实保存有大量西周史料。

  但《四库提要》对此种种矛盾的解释是:“夫《周礼》作于周初,而周事之可考者不过春秋以后,其东迁以前三百余年官制之沿革、政典之损益,除旧布新,不知凡几。其初去成康未远,不过因其旧章,稍为改易,而改易之人不皆周公也。于是以后世之法窜入之,其书遂杂。其后去之愈远,时移势变,不可行者渐多,其书遂废。”并引张载《横渠语录》:“《周礼》是的当之书,然其间必有末世增入者。”直至晚清孙诒让著《周礼正义》,仍然坚持《周礼》乃是周公所作:“粤昔周公,缵文武之志,光辅成王,宅中作雒,爰述官政,以垂成宪,有周一代之典,炳然大备。”(《周礼正义序》)但这个结论遭到近代以来众多学人的质疑。其实,孙诒让《序》自己也说:“此经上承百王,集其善而革其弊”,“非徒周一代之典也”,“是岂皆周公所肊定而手刱之哉!”今天多数学者认为:《周礼》成书于战国时期(乃至于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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