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2023年的小升初跨区(非沈河区小学毕业生)升学登记工作即将开始,欢迎您为孩子选择在沈河区就读。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以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一、登记对象
非沈河区小学毕业的小升初学生。
二、登记时间
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7:00
三、登记方式
2023年全市小升初跨区升学(含外省市来沈升学)学生均要通过“沈阳市小升初跨区升学登记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线下报名。
小升初跨区升学登记填报入口有三个,分别为“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APP、“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商城中根据名称进行搜索下载、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家长可以根据实际选择任一入口,选择报名区县,并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籍号、毕业学校及班级、房产编号等信息。具体了解进入报名系统路径及填写要求,请点击文章最下方链接详阅。
四、登记相关材料
请家长根据提示,提前准备好登记材料。
1.在沈河区有户籍或有房产,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和父母的户口簿;
(2)房屋产权所有证(如无房产此项略。如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契税、发票和入住通知单);
(3)居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到沈河区对应社区开具,内容包含:学生姓名、与提交的产权证或户口簿一致的家庭住址,详细到门牌号);
(4)学业证明(无固定格式,由现就读学校开具,内容应包含:现就读学校全称、几年制、学生姓名、学生19位国家学籍号、现就读年级、小学毕业时间,盖学校章);
(5)其他个性化材料:①社区对应学校有户籍、房产时间限制的,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孩子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位于沈河区大西路187号的沈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咨询电话024-22973275);②如孩子户口与父母户口分离,且以父母两证办理入学,需提交孩子出生证明;③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随迁子女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簿;
(2)学生父母至少其中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由租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如孩子父母双方均为沈阳市郊区县户籍,此项略);
(3)租房所在地开具的社区居住证明(由租房所在地社区开具,内容包含:学生姓名、与提交的居住证地址一致的租住地址,详细到门牌号);
(4)孩子父母双方的“市内五区”无房产证明(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位于沈河区大西路187号的沈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如监护人在沈阳市有自有房产,且房产位于市内五区以外,请开具“不动产信息查询表”,咨询电话024-22973275);
(5)学业证明(无固定格式,由现就读学校开具,内容应包含:现就读学校全称、几年制、学生姓名、学生19位国家学籍号、现就读年级、小学毕业时间,盖学校章);
(6)其他个性化材料:①如孩子户口与父母户口分离,需提交孩子出生证明;②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五、特别提示
1.由于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可更改,请家长认真填报,以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影响后续入学事宜。
2.为方便家长填报相关信息,沈河区教育局设立如下五个“线下咨询点”。填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或有特殊情况,可拨打对应咨询点电话或前往现场咨询。
3.请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普查信息,若确因特殊原因错过填报,请尽快与沈河区教育局中教科沟通(024-24811470)。
4.如填报信息有误或不完整,请不必担心、着急,我们将进行二次核验,二次核验的具体时间等待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5.如孩子想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也需要参加登记报名。如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其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逾期未履行报到注册手续的,教育局将根据登记信息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六、录取通知书领取
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请家长持续关注“沈河学籍”微信公众号,8月20日后自行登录该公众号,依次点击“升学版块”“小升初通知书领取”查阅《录取通知书》领取方式!(期间不必电话问询分配结果)。此外,请家长在小升初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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