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民武装学校是由省政府和省军区共同领导的全额拨款省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正处级。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省新任专武干部岗前培训与在职专武干部年度业务培训,完成省政府、省军区赋予的其他任务。学校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和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1月6日—1月1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由本人报送我校党工办,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相片2张。
(3)学历、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的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校党工办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本校党工办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由我校党工办电话通知考生。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
福建人民武装学校党工办(邮编:350007)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438849
十、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福建人民武装学校组织实施,省军区纪检监督部门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4950177(福建省军区纪检),0591-83535530(人武学校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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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人民武装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要求表.rar
福建人民武装学校
2017年1月5日
2016福建人民武装学校招聘公告(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