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后感600字以上]初中读后感600字:《第七天》

副标题:初中读后感600字:《第七天》

时间:2022-03-30 09:23:5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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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导语】书是人类获取知识的源泉,提高人们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涵养静气的摇篮。读书的妙处可谓无穷,书香更是浸人心脾,引人入境不能自拔。©文档大全网整理了“初中读后感600字:《第七天》”,快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到你~更多相关讯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




  【篇一】

  小说《第七天》开篇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在死之后,去被火化之前会遇到什么?让读者有巨大的想象空间。本书以“我”死后在被火化之前所看所听所感为视角,叙述了一个又一个的悲惨故事。

  第一天作者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收到一个到殡仪馆去火化的通知。那里是留给有墓地的人。但是有的人死后没有墓地,就会齐聚在一个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作者给这片净土起了个冰冷的名字,但是这个地方却是人们向往的暖巢。这里人人死而平等,无贵无贱,无悲无痛,无愁无恨。这片净土宛如乌托邦安详平和。在他们的眼中,得墓地者,得安息;死无葬身之地者,得永生。

  余华以魔幻现实主义叙述全书,体现了作者对底层人民的人文关怀。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梅也就是“鼠妹”和她的男朋友伍超的悲惨故事。伍超起初因为想讨鼠妹开心,却因为不够钱而买了高仿的iPhone4s给鼠妹,一经对比却被发现是高仿机。被骗的她一气之下,却寻找不到男友伍超。只好用在QQ空间发布自己要*的详细内容来引出男友。起初看到这一段时,以为网友的评论是劝阻她别想不开。殊不知,一翻过来看到内容却让我心中如坠入冰窟。网友纷纷推荐她*的方法和地点,大家都觉得这样才是帮助刘梅的办法。这里余华一笔带过冷漠自私的社会,引人深思。每个人都为自己着想,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在生活。故事后来遇到了肖庆,得知了伍超在她死后为她奔波买墓地,伍超自己也怀着深深的悔意,却没钱买墓地给鼠妹,甘愿找不安全且不合法的黑心商人*换钱买墓地。读到这里不禁潸然泪下,在他们眼中,不论什么金银珠宝,亦或是美味佳肴,却远不及他们彼此的长相厮守。

  曾经有鲁迅《狂人日记》以精神病人的视角,有茨威格的《家庭女教师》以儿童为视角,有蒲松龄的《促织》以上帝为视角,而余华是以鬼魂为视角描绘的荒诞故事来直击现实的残酷。城市生活中无处不充满负能量——*,金钱,权利逐渐绑架着一个又一个单纯善良的人。浑浊的环境让人学会世俗,学会不择手段。这种种变化放到当今,我们也许也在潜移默化的向这个方向改变着。“死无葬身之地”这片净土中,不会有被虚伪的油布包裹的新闻媒体,不会有勾心斗角的争权夺利,不会有非法器官买卖而犯下的悲剧……。权力,金钱主宰着生前,温情,平等在来世永生。公共事件的受害者从生前带了多少的*。让人有种生人听死人讲生前的感觉,感受到了底层人民的无助。

  “死无葬身之地”就像一个理想的世界,人人平等,那不仅是余华所向往的,是所有人心中向往的。这本书号称比《活着》更绝望,但是我在这种感受到的绝望中,在这个“死无葬身之地”中,让我看到了无尽绝望里看到了一丝希望之光。




  【篇二】

  在本学期的课文中,有一篇课文名叫《金钱的魔力》。它选自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写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学完这篇文章之后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主人公去一家裁缝店买衣服,店员见他穿得破烂不堪,看样子是个穷光蛋,就挑选了一件最蹩脚的衣服来搪塞他,想让他快点走人。在店员托德的反复刻薄下,主人公拿出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瞬间让店员目瞪口呆,对他的态度也发生了反转。而一开始冷眼相看老板在得知他身携巨款之后便一起阿谀奉承,竭尽全力地巴结他,并热情地亲自相送。

  这篇文章尖锐地讽刺了当时社会中那些见钱眼开,爱财如命的人。我们不应该像老板和店员托德那样,见钱眼开、爱财如命,以金钱来判定一个人的价值。不管对方是富翁还是穷人,我们都要平等的尊重和对待他们。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像托德和他的老板一样,唯利是图、见钱眼开,就会沦为金钱的奴隶,失去自己的尊严。金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了朋友和友谊,买不来知识与智慧,同样的,生命,健康,亲情等都不是凭借金钱就可以得到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双手去奋斗,用智慧和汗水去证明自己的价值,才能活得更加快乐,更加有尊严。

  教师评语:现今社会中金钱确实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刻意放大了金钱的作用就很容易让人迷失自我,小小年纪的你就能看清楚这一点实属难得。文章立意选择的很好,正是我们现实存在的问题。希望你能自己以身作则,去感染去让身边的同学朋友都能理解体会到这一点,和他们一起去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在未来的生活中活得更加快乐,更加有尊严。




  【篇三】

  在这个寒假里,我们每个人都认真阅读了一些课外书,我也读了几本,就让我来介绍一下我读的两大“最”之一吧!

  《拯救天才》是一本童话小说,最是惊险有趣了。文中主人公天才麦可因为没有朋友而烦恼,就连的朋友乔乔也拒绝麦可参加她的生日宴会。麦可觉得很伤心,当麦可说不想活在这个世界上时,外星机器人雷克突然出现,两人互相讨论了一会儿,雷克便召唤出传送黑洞,离开了这里。正当麦可犹豫不决时,乔乔却不小心撞到了麦可,两人一起坠入了黑洞,当他们醒来时,发现在白色的房间里,原来这里是雷克驾驶的飞碟的主控制室。当他们得知这次的任务是拯救天才时,这一路上的奇幻冒险之旅也就拉开了帷幕。

  麦可和乔乔穿越到了三千多年前的西周时期,开始进行第一个任务:拯救一个叫做偃师的天才工匠。两人在任务开始便四处打听偃师的消息,可始终不知他身在何处。但是他们两人不放弃,不退缩,坚持不懈,努力寻找,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个知晓偃师的小孩子。这个孩子是个人偶,可他有颗蓝色的心脏,原来偃师是个会让人偶变“活”的天才。两人来到偃师家里,没过几天,麦可、乔乔就和偃师的“孩子”木乙成为了好朋友,他们形影不离,互相帮助,让我感受到了他们深厚的友谊。可是周穆王却打破了这美好的一切,他非常贪心,抓走了偃师和木乙。麦可和乔乔去拯救他们,在对抗过程中,他们勇敢、机智,遇见敌人毫不退缩。他们舍生忘死,为了拯救自己的朋友勇往直前。木乙在逃难时背着偃师,他忍受着敌人刺过来的戈矛,为了保护偃师,无论是断了腿还是伤了臂,他始终不倒下、不投降、不丢弃偃师,他有着永不退缩的信念。终于靠着这份坚定,木乙得救了,连一个人偶都如此地重情谊,我看了真是深受感动啊!

  在后面的一系列的任务中,我知道了的阿基米德的伟大发现;还有令我们受益终生的启发、感悟;还学到了文章中可运用“巧”等各种写作手法。

  这本惊险又刺激的《拯救天才》,它让我们明白了许多知识和道理,作者也一定希望这些知识和道理可以发扬下去,我会努力去学习、去传播、去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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