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17年1号文件,2017年江西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招聘居委会干部公告

副标题:2017年江西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招聘居委会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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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梅江镇居委会干部力量,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推动和谐平安社区建设,经梅江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能力强、素质高的居委会干部10名(限女性)。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年富力强”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选拔高素质的居委会干部,推动社区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10人(限女性)。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连续两年以上宁都县梅江镇城镇(非农)常住户籍;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即(1987年3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处罚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结束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三年的(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标准以县、市、区认定为准);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同等条件下,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四、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本人填写《2017年梅江镇公开招聘居委会干部报名表》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梅江镇政府财政楼205室
  2、报名负责人:胡婷
  3、联系电话:0797-6831056
  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报名同时对报名者按招聘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2017年梅江镇公开招聘居委会干部报名表》。
  五、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梅江镇政府财政楼205室
  3、准考证发放负责人:胡婷
  六、考试
  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40%、6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含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县情和公文写作,卷面分值100分。
  ①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
  ①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考官: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录取名单于面试后第2个工作日公布。
  七、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人员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1、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由镇组织、纪委、综治抽调干部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材料。
  九、公示
  1、公式地点:宁都县人民政府网
  2、公示期:一周
  公示期内,若有反映问题,严格查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享受居委会一般干部同等待遇;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享受居委会一般干部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梅江镇公开招聘居委会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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