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福建漳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入基本条件及程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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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下半年福建漳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入基本条件及程序公告已发布,本次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起到2022年10月18日止,®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编委会议精神,2022年下半年漳州市市直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拟继续调入部分教师。现将调入基本条件和程序予以公布。

  一、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属两地分居(申请人及配偶在芗城区、龙文区工作的,均不属于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动两地分居界定范围);

  2. 教育系统全额拨款在编在岗教师(含教辅人员);

  3. 申请人在县(区)(含外地)学校工作满5年(截止2022年12月)以上且完成服务年限的,经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4. 申请人配偶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或市属在漳国有企业(在漳中属、省属单位参照)工作造成两地分居满3年(截止2022年12月)及以上;

  5. 符合教育行业准入条件(包括教师资格、学历等);

  6. 接收的市直学校当年度有空余编制并且申请人学科专业岗位紧缺;

  7. 经接收学校组织的专家面试及师德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二、调动程序

  1.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漳州市直教育系统两地分居调动申请材料核对清单》;

  2. 申请人所在学校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盖章;

  3. 申请人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干部调动呈报表》《漳州市直教育系统两地分居调动申请材料核对清单》、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书、结婚证等);

  4. 市教育局人事科受理并审查申请人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按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岗位需求情况,安排拟接收学校;

  5. 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拟接收学校组织的面试及师德考核;

  6. 根据条件合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7. 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

  8. 公示结果。

  三、申请受理时间

  本次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起到2022年10月18日止(正常工作日受理)。

  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均可以提出调动申请。市编委核定每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入控制限额为20人,今年上半年已调入15人,下半年拟调入5人。上半年已提出申请并经审查合格的教师,可提交个人书继续使用原有申请材料,不必重新申请。

  以上调动基本条件和调动程序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1. 申请调入漳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要提交材料的说明

  2. 干部调动呈报表

  3. 漳州市直教育系统两地分居调动申请材料核对清单

  漳州市教育

  2022年9月16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下半年漳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入基本条件及程序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jyj/2022-09-16/494761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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