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阅!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通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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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学位工作公布如下:

  一、登记对象

  1.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2.2024年9月升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登记地点及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家长可关注2024年3月份河北区融媒体、河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河北区各小学校门前张贴的海报。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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