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0年天津河西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幼升小入学登记通知

副标题:2020年天津河西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幼升小入学登记通知

时间:2022-03-07 03:19:08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0年天津河西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幼升小入学登记通知,欢迎大家的关注。

  2020年天津河西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幼升小入学登记通知

  为做好取得河西区居住证的来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津政办发[2016]3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关于《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河西区2020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20年4月1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每天9:00——4:30

  2.登记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洞庭路20号)

  登记咨询电话:28334781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原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本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如父、母、子女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上的地址须与居住证上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所有人必须是居住证持有人或其配偶、父母。

  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2.居住证持有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西区房管局(黄埔南路2号)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

  1.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

  2.本市的社会保险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本人在本市近期连续且不少于一年(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或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需提供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的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

  2.关于办理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的有关问题,请提前咨询居住地派出所、河西区房管局、社保中心,以免延误。

  3.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

  4.河西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登记期间提供的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统筹安排其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报名。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若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新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安排学校就读的依据。

  5.为避免登记期间,家长等候时间过长,优化办理秩序,请您于2020年3月16日至4月24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扫“预约时间二维码”预约登记时间,或拨打电话28334781进行预约。预约时间后,请您务必按照预约时间到河西区行政服务许可中心进行现场办理。

  6.此通知也可以登录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网http://jyj.tjhx.gov.cn在“公示”栏目中观看

2020年天津河西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幼升小入学登记通知.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edv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