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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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要求,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2〕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强化组织管理,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1.落实党和国家对义务教育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基础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加强内涵建设,着力发展素质教育,着力提高育人质量,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2.遵循招生工作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各环节操作细则,区内各中小学在教育局组织下实施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3.建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确保顺利实施。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按照本方案和各环节的工作要求,负责具体实施学区内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咨询受理、家长培训、政策宣讲、报名登记、信息采集、志愿填报、公开公示、档案转接、入学手续办理等工作。天铁教育中心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天铁招生工作由天铁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完善招生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合规。依托“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基础数据,对我区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进行统一采集。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公办中学随机派位工作,完善随机派位规则和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通知书制度和档案转接工作机制,强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目标,2022年我区民办学校停止招生。认真排查我区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落实重点任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学区片)。每所小学固定一个服务片区,初中实行多校划片,共划分五个学区片(含天铁)。

  2.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坚持把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课后服务质量、学生作业管理质量,进一步强化学教育主阵地作用,作为“双减”工作的治本之策。坚持“五育并举”,注重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3.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工作方案,本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原则,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就学状态异常的学生,建立“一人一案”工作台账,持续精准做好劝返复学工作。把好新生建籍、过程管理和毕业升学等重点工作环节,定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强“控辍保学”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河东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路线图》,深入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程。落实《河东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区化办学的实施方案》,落实《河东区域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不出现大班额。坚持均衡编班,各中小学要完善编班操作流程,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内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不断缩小初中学校校际教育差距。

  三、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1.公办小学入学办法。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2022年入学的儿童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凭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上述条件并且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学区片学校保障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区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户籍在我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户籍不在我区的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实际居住地在我区,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一致”,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各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等情况,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在各学校张贴公示。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后,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备案。

  2.公办初中入学办法。我区公办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多校划片,确定在我区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必须填报入学志愿,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不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程序和要求。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9日(星期六)、7月10日(星期日)。初中招生严格按照“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规定的时间、程序进行。区教育局制定各中学招生计划,确保六年级小学生100%获得初中学位。多胞胎可以自愿选择绑定录取,录取学校采取相应调整招生计划的方式解决。我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并确定在津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其中已被外大附校、寄宿制民办学校和市考试院批准招生的艺体类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我区初中学校不再招收。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民办学校。我区今年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录取阶段,依据学生入学志愿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第二阶段为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初中统筹安排阶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到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学校入学。

  4.特殊群体入学办法。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确定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要求,组织申请条件核查,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办法,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具有承接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天津市和我区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

  四、强化纪律意识,优化招生环境,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1.规范报名程序。各中小学要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2.严肃招生纪律,落实“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严格监督问责,确保风清气正。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

  4.营造良好氛围,优化教育生态。各中小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积极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附件:2022年河东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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