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情况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查询。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按照《公告》中“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之规定,经测算,可进入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医技药岗位31.4714分、护理岗位26.1333分、教育类岗位36.3660、其他岗位30.7317分。笔试成绩未达到上述最低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未按此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江油市诗仙路98号江油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后楼三楼。联系电话:0816-3227286。)
(三)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1.《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
报考者请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带二维码)
4. 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存单等证明材料。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绵阳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6年8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岗的,报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递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按《业务技能成绩》成绩排序。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自行来电询问所报考岗位是否具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2.递补考生于2016年10月11日(下午1:00—5:00)到资格复审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 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考信息表》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和江油市政务网(http://www.jiangyou.gov.cn/)上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公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16-322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