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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培训中心:
为加强执业药师(包括从业药师,下同)继续
教育管理,督促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参加每年的继续
教育,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方便从业,经研究决定,对有年度未参加继续
教育的执业药师实施重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04年至2014年有年度未参加继续
教育的执业药师和参加了每年继续
教育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
从今年开始没有在规定时间未报名参加继续
教育的,必须在第二年方可申请重修。
二、重修学习方式和学分:
重修采取网上学习的方式进行,学习结束后,到省药品培训中心现场考试。多年度未参加继续
教育的人员,必须在修完一个年度继续
教育内容,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修下一个年度的继续
教育。
考试合格后授予相应年度的学分,学员自行登入江西省执业药师网成绩查询打印学分证明。
三、重修的时间规定:
重修一个年度的继续
教育为二个月时间,报名后二个月内必须完成考试。
四、重修流程:
执业(从业)药师本人到省药品培训中心现场提交重修申请→审查合格→缴纳学习费用→开通网上权限→网上下载教材资料学习【进入http://www.jxzyysxh.com /→点击执业(从业)药师登陆窗口→药师登录(新生密码为123456,老生用本人修改后的密码)→点击教材下载】→现场考试→网上打印学分证明
五、重修考试申请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
1、重修申请时间安排:每月第一周的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由执业药师本人携带身份证、执业药师资格证到省药品培训中心现场报名。
2、重修考试时间安排:每月第四周的周三至周五由执业药师本人携带身份证、执业药师资格证到省药品培训中心进行现场考试(如有多年度学分未修满的考试学员,在考试完毕后即可报下一年度的重修)。
六、重修费用:
按照规定收费。
七、几点要求:
1、省药品培训中心要根据重修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执业药师的重修相关工作,确保重修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2、各设区市、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本辖区内有年度未参加继续
教育的执业药师尽快按要求完成重修,并应要求本辖区内的执业药师按规定及时参加每年度的继续
教育。
联系人:张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292907
关于对执业(从业)药师继续
教育重修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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