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权的概念
2.所有权的内容
3.所有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等方式。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其方式主要是法律行为。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1.出让人无处分权;
2.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