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中学学区房的划分|【学区划分】2018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小学招生三大变化

副标题:【学区划分】2018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小学招生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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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每年小学招生都牵动着适龄儿童家长的心,近日,2018年宿城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公布。那么小学如何招生?小学入学几号报名?下面®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招生信息,欢迎关注。

  今年的《招生工作意见》较以往有哪些变化?

  据悉,今年宿城小学招生时间推迟,招生时间从8月10日至8月15日,比去年推迟半个月。

  房产证时间提前,对城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实际居住地居住时间进行了限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实际居住地居住时间应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以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为准)。

  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务工证、社会保险的办理时间均提前了三个月,即至2018年6月30日,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务工证、社会保险(在宿城缴纳)应满6个月以上。

  小学学区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城区小学学区的划分主要是依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区域位置、学校规模容量等因素,按照相对合理、就近入学的原则,以道路、河流、铁路等为分界线,为每所小学划分学区。学区划定后,将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鉴于城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宿城小学招生一般情况入学办法中“两个一致”指,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以适龄儿童家庭为单位立户;如发生户籍迁移变动,应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完毕);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仅限用途为住宅)。

  符合“两个一致”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将优先保障其就近入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儿童接种证(须经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018年城区小学招生,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实际居住地居住时间应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以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为准)。

  至今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能否入学?

  宿城小学招生对象为:至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首先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如招生学校仍有学位,可适量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但出生日期最迟应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经学校核实无误的,可按程序办理入学。对于不满6周岁的儿童,家长要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能否适应小学教育的需要,慎重作出入学选择。

  适龄儿童家庭住址属自建房的,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及父母属宿城常住户籍,家庭住址属于自建房,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房,并实际长期居住。需要提供的材料:一是合法有效的建房手续;二是不动产登记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三是适龄儿童家庭生活消费的水、电(气)正规票据。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可在自建房学区学校入学。

  部分楼盘宣传“业主只要把户籍迁入城区,有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正式购房发票就能入学”,是这样的吗?

  《2018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及父母属宿城常住户籍,已入住新购房屋(须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购房),但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房的〔需不动产登记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应凭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材料)、购房备案表,并同时提供住户使用水、电(气)的正规票据,经学校核实无误的,可在新购房屋学区学校入学。可见,业主除了把户籍迁入城区,有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和正式购房发票之外,还应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及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学区学校入学吗?

  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城区户籍(从未迁移过)、同一城区住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城区无其他住房,需出具无房证明),并一直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经学校核实无误的,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

  房屋如遇拆迁,孩子该如何入学?

  适龄儿童及父母属宿城常住户籍,遇房屋拆迁需另行安置的,要提供房屋征收安置协议。⑴尚未安置到位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房的(需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应凭原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房屋登记证明),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原住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⑵已安置到位并入住的,应凭不动产权证(或征收办出具相关证明),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安置地学区学校入学。

  埇桥区农村户口不转入城区,能在城区小学入学吗?

  埇桥区农村户口不转入城区,不能入学城区小学,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根据《宿州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在2015年10月以后,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一并由非宿州城区迁入宿州城区(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与居住地保持一致。⑴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应凭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在购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⑵在城区无住房(需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无房证明)而在城区租房居住的,应凭房屋租赁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发证时间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入学。

  外县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外县户籍)凭户口簿、居住证(至2018年6月30日,务工人员进城居住应满6个月以上)、务工证明(至2018年6月30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应满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至2018年6月30日,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满6个月以上)、住址证明等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的,其随迁子女可在城区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入学。(拂晓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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