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黑龙江省司法厅(www.hljsf.gov.cn)

副标题:黑龙江省司法厅(www.hljs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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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省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全省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省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依法治省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考务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监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和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涉港、澳、台事务。

(八)制定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司法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厅机关并指导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出庭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省仲裁机构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审核监督省监狱局、劳教局系统的预、决算和重大立项。

(十一)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厅直属单位和省直监狱、劳教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考核任免工作;协助管理省直司法行政系统人事和编制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行署、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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