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推进国内外科技协作交流、国内外技术转移、技术咨询与服务、科技人才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技术转移处主管1名;
2、技术转移处业务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技术转移处主管
熟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并能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和交流,能独立组织团队策划、组织、实施技术转移项目。
(2)技术转移处业务员
善于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各类技术转移项目的沟通、交流,能理解相关领域的技术概念,做好资料查询、材料准备等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协助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1、技术转移处主管1名(专业技术岗位)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熟悉并能运用现行技术转移法律法规,能独立策划项目并组织实施,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
2、技术转移处业务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管理能力,能协助开展各类技术转移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材料EMAIL至:hr@1525.sh.cn。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4月6日。
2、资格审查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面试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根据职位要求进行笔试和面试,按有关程序与要求进行,全程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 箱:hr@1525.sh.cn
监督电话:23112494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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