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本次计划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2)。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我校非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附件3,保留Word文档格式)和《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4,保留Excel文档格式),连同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件(国内高校尚未毕业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交有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扫描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能反映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人力资源部招聘邮箱(zhaopin@gdsdxy.cn),邮件主题格式为:招聘部门-岗位代码-姓名-非事业编制,如:水利工程学院-SL01-张三-非事业编制。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应聘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应聘。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应聘。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应聘。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以相近专业应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1)国(境)内毕业生
国(境)内毕业生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年版)》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年版)》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选择专业目录中主要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主干课程)基本一致的专业应聘,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学习成绩单和一份个人专业相近的论证说明。
4.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应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应聘。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将初审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学校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在学校予以公布,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岗位招聘专任教师岗采取面试+试讲两种方式进行,行政管理岗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安排在学校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界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二)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人员出现空缺的,由学校根据该岗位用人需求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三)本次招聘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招聘期间或入职后经查实存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的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劳动合同终止。
(四)如因重大突发情况或不可抗力事件须对招聘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相关公告将在学校公布,请考生关注。
附件>>>点击查看
1.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
2.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行政教辅人员岗位需求表
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
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资格审查表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