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2023年内蒙古通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9:00至2022年11月27日18:00。
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报名手续。
2.网上报名及缴费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点击“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链接,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填写每一项内容。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认真核对已填写的内容,对填写错误进行修改,无误后,自行打印《预报名表》。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可使用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按报名系统显示的应缴费金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引起缴费金额变化的报名信息项。若确需修改,须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修改信息以及补缴费等事宜。
3.报名资格审核
(一)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就读学校负责审核。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报名时打印《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核表》,由学籍(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盖章。
(二)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通过核验考生户口簿载明的相关信息、向当地公安局提供核查名单等方式开展户籍审核。截至2023年9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三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且存在“高考移民”嫌疑的,要对其户籍迁移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局组织核查户籍迁移等情况。
(三)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报名时未“只报考高职(专科)”,应按要求提供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打印《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
(四)各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核对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对于考生本人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但与父母双方民族成份均不符的,打印《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审查表》,由相关公安部门或民族事务部门出具审核结论或相关说明。审核不通过的,须及时按《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办理民族变更手续,如继续保留现有民族成份,须向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放弃少数民族加分、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资格申请。2022年11月27日之后,向民族事务部门提出民族变更申请的,一律不具有少数民族加分、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资格。
(五)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中央财政支持的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招生宣传,积极组织动员考生申报,并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严格进行资格审核。
(六)对于需要审核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户籍、家长具备条件、民族成份和专项计划等情况的考生,其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等)须留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此类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协助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七)报名期间,考生报名信息将与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下同)学籍注册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等进行校验;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保信息、税务部门的纳税信息等进行校验。根据校验情况,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需要重新核查报名资格的考生数据下发各盟市,各盟市务必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核查并上报核查结果。
4.高考报名入口
5.信息来源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s://www.nm.zsks.cn/zszc1/202210/t20221025_43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