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三)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6年10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4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灌云县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好后并粘贴2张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 应聘人员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未就业者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者提供)、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予开考。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016年江苏连云港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9名人员.doc